北京建築大學教育基金會

北京建築大學教育基金會

北京建築大學教育基金會成立於2016年8月19日,是由北京市民政局登記、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大學教育基金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建築大學教育基金會
  • 成立時間:2016年8月19日
  •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展覽館路1號北京建築大學行政1號樓206
  • 登記部門:北京市民政局
業務範圍,理事成員,組織章程,

業務範圍

開展助學助教活動,支持學校教學研究、學校建設和學術交流,獎勵優秀師生

理事成員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白莽

組織章程

北京建築大學教育基金會信息公開制度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制度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關於規範基金會若干行為的規定(試行)》《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和《北京建築大學教育基金會章程》制定。
第二章信息公開的基本原則
第二條及時準確原則。按本制度規定需要公開的內容,基金會須及時公開相關信息,並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和有效。
第三條方便獲取原則。保障捐贈人、社會公眾及有關單位能夠方便、完整地查閱和獲取公開的信息。第四條規範有序原則。由信息公開主體制定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和信息公開規範,使信息公開工作規範、有序。第五條例行公開原則。捐贈人和受益人等當事人不願意公開的捐贈信息,應當事先與基金會進行約定,若無事先約定,則相關捐贈信息均公開。涉及國家安全、他人權益或隱私的信息可不予公開,但接受相關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三章信息公開的內容第六條基金會按照“合法、真實、及時、無償”的要求,向社會公開以下信息:
(一)基金會基本信息,包括基金會主要職能、理事會理事和監事構成、內部機構設定、辦公地點、聯繫方式等。
(二)基金會工作動態,包括對外合作、業務活動、項目開展、公益活動等相關情況。
(三)基金會專項基金管理、使用情況,公益項目宣傳、開展情況等。
(四)募捐程式、募捐方式和捐贈數額公示。基金會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年度預決算報告和年度工作報告。
(五)基金會規章制度和其他規範性檔案。基金會審批事項、審批依據、辦理條件、服務時間、地點和諮詢辦法等。
(六)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第四章信息公開時限及方式第七條日常性捐贈信息,在基金會收到捐贈後的3個工作日內公開;重大事件專項信息,應在收到捐贈後的72小時內公開,或按相關部門要求的時限和要求公開。對於銀行匯款等方式的捐款信息,應當在結賬後及時核對和公開,不能滿足上述公開時限的應予以說明。
第八條捐贈的撥付和使用信息,應採取動態方式及時公開,一般應在捐贈撥付後一個月內向社會公開,並視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公開後續信息。項目運行周期大於半年的,信息公開間隔時間不應超過6個月,以使捐贈人和社會公眾及時了解捐贈的使用進展信息。
第九條基金會年度財務報告,應當於次年1月1日起5個月內(即5月31日前)對外公開。
第十條信息公開渠道主要為基金會官方網站,同時採取相關媒體、新聞發布會、年度報告等其他可行的公開方式。
第五章附則第十一條本制度由基金會辦公室負責解釋。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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