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青年法學社成立於2006年,是經校團委批准成立、隸屬
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法律與行政學院 分團委的學生社團,是面向我校法學專業在校學生與教師的青年學術團體。其宗旨為“進德修業,俟實揚華,知行合一”。在此宗旨下,本社希望組織本校法學專業在校青年學生與教師,關注社會現實、研討法學理論,並探討以和平、科學、賦權、參與的方法促進中國實現法制化,探討中國從傳統社會轉向現代社會,從封閉社會轉向開放社會,從計畫經濟轉向市場經濟,從專制政治轉向民主政治之可能。本社提倡“分享、寬容、平等、開放”的價值觀。
淵源 青年法學社作為學生團體,並不是憑空而降,而是有著更深厚的歷史淵源。早在2004年上半年,學院裡就有了第一個民間學生學術討論團體,但是因為大家對於學術積累都有限,也不知道如何通過團體活動來增益學術,最終這個討論團體無疾而終。這個已經隨著歷史而將被永遠湮沒的學術討論團體,或許是法學社最早的淵源。之後林猛先生從本部借調分校,開課之餘,首先組織了以現當代中國為核心內容的紀錄片觀影與討論會,內容擦邊不犯禁,吸引了許多同學的參與。後來04級的林仲平和王江希同學主動找林老師表明希望林老師組織讀書小組的意願,林老師本人在復旦、北大期間就有參加讀書小組的經歷,也一直都有在分校組織讀書小組的想法,於是一拍即合,將讀書小組組織了起來,從洛克開始研讀自由主義的經典著作。等到讀書小組成型時,院方認識到了組織學生學術團體的價值所在,由
于風政 老師倡議,成立了青年法學社。
社徽 社徽是一個獨角獸下和一個寫著“法”字的盾牌,這個獨角獸叫作獬豸,傳說中它能夠裁定法律爭端中雙方的得失,許慎在《說文解字》中甚至斷定,這個獨角獸的形象,就是漢字“法”字的來源。後來這個獨角獸在中國被認作是公平和正義的象徵,也希望它能夠成為學社的守護神。
寫著“法”字的盾牌,是寓意我們結社,是以法為中心,面對現實條件,守護法治、守護正義。
社徽的設計者,是2003級的崔寶宏同學。
社員 加入本社的要求為:年滿16周歲。為我校法學專業在校學生(可考慮部分其他專業成績優異的同學)。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本社章程,關注法學理論與實踐問題並對此有一定了解。有參加本社的意願。
加入本社的方法為,填寫入社申請表,填寫完整後交至領取表格處,經本社面試篩選後,正式批准註冊為本社社員。
本社社員享有以下權利: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有參加本社舉辦的活動、培訓的權利。有獲得本社友好單位服務的優先權。有對本社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經本社批准後,有組織相關法律學術或實踐活動的權利。入社自願,退社自由。
本社社員須履行下列義務:遵守本社章程,執行本社的決議。自覺維護本社的合法權益。完成本社交辦的工作。按規定如期交納社費。向本社反映情況,提供有關的資料。積極探討法學理論與實踐問題,以行動促進中國實現法制化。積極發展社員,壯大本社組織。積極宣傳本社活動,推廣本社理念,提倡科學指導,反對盲目行動。
組織結構 青年法學社常設機構為執委團、學術部、外聯部、宣傳部和組織部。
執委團負責統籌、領導社團日常工作,指導各部門工作的展開,負責對外交流。執委團為三人,分為社長、副社長、秘書長(副社長)。
學術部,主要負責與學術有關的活動,活躍學術氛圍、烘托學習氣氛,帶動社員不斷提高自身的鑽研能力和學術涵養。具體負責組織開展一系列學術交流活動,兼顧講座的學術性與實踐性;負責組織開展讀書小組活動,研讀法學原典籍,培養全體社員閱讀習慣,銳利自己的洞見,積澱自己的底蘊。
外聯部,主要為社團日常活動籌集、管理社團資金,為社團運轉、活動的開展提供資金支持。培養社員的人際交往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使社員接觸社會、了解社會、融入社會,在提升學術涵養的同時,提前適用社會,為日後在職場生存打下一定的基礎。
宣傳部,主要負責社團的宣傳、對外推廣。具體負責學術講座、交流會的海報、邀請函、微信推送、通訊稿等前期、後期宣傳;運營社團微信公眾號,定時向外傳遞社團信息、新聞時事等;定期舉辦宣傳技能培訓,提高宣傳部成員宣傳工作方面的水平。
組織部,負責策劃、組織與安排各項生學活動,負責社團人事管理,密切聯繫其他各部門,統籌安排社團活動,組織社團拓展,促進社員之間的交流與聯繫,能更深入參與到每次的社團活動。
執委團、各部負責人任期為一年,可以連任。本社實行差額選舉。執委團、各部負責人任期屆滿時,由全體社員一人一票選出,經宣誓後正式就職。
宗旨要義 本社的宗旨為“進德修業,俟實揚華,知行合一”。它們汲取于于古聖先賢的黃鐘大呂,其中蘊涵著中國博大精深的傳統文化和智慧,它們既是本社的宗旨,也是本社的社訓;既是我們在學校時求學之路中的司南,也是我們將來每一位法律人在走進社會開始執業後的操則。
所謂進德修業,意指增進道德與建立功業,這正是我們學習、交流和實踐的目標所在。這個詞最早出自《周易》。《周易·乾·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何謂也?子曰:‘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知至至之,可與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而無咎矣。’”明代思想家呂坤有言:“進德修業在少年,道明德立在中年,義精仁熟在晚年。”進德修業,對吾輩青年而論,有著因時應勢的需要。曾國藩在其家書《致諸弟·勸弟謹記進德修業》中說過:“吾人只有進德修業兩事靠得住。進德,則孝悌仁義是也。修業,則詩文做字是也。”他在另一封家書中則進一步闡述:“吾輩讀書,只有兩事:一者進德之事,講求乎誠正修齊之道,以圖無忝所生;一者修業之事,操習乎記誦詞章之術,以圖自衛其身。”由於時代原因,曾國藩將寫詩作文寫字視為讀書人的業。具體到今日,作為一個法律人,我們的業,則在於深厚的法學理論素養以及精熟的法學實踐能力。“德”是自身的修養,而“業”是將修養用於實踐,修業的基礎是進德,進德的作用是修業。這和古聖先賢的著述是一致的。正如《中庸》說“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意思是必須廣博地學習,審慎地詢問,慎重地思索,明晰地辨析,篤實地履行,才能真正達到理想的學問境界和人生境界。吾輩青年法律人進德修業,要擔當道義,熱愛祖國,胸懷天下,救助社會,服務人群,在報國為民的共同理想感召下,同心同德,志存高遠。這些都需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紮實的學問修養。同時,我們必須認識到,法學發展的真正源泉,法學真知的真正來源,必定是法律實踐和社會現實。這恰如前哲所述,“君子進德修業,孳孳不息,務實勝也”,因此務實乃是青年法律人進德修業的根本所在。
模擬法庭
所謂俟實揚華,意思很簡單。“俟”就是等待的意思;“實”則有三層意思,即果實、堅實、誠實和實事求是;“揚”有飛揚,傳播之意;“華”有中華簡稱、華麗、美麗等意。四個字組合在一起,意指培養出人才,同時使人才更加務實、誠實,從而揚我中華,振興中華,復興中華。俟實揚華是我們青年法學社立社的目的所在,希望吾輩學人,能以此自勵,努力學習,發奮圖強,為國家為民族為人民作貢獻。除此之外,“揚華”也有揚棄浮華、追求一種務實的、不尚虛華的質樸之意。
所謂知行合一,乃是我們應該從中國傳統文化中繼承的最重要的思想之一,也是我們為學為人的最高追求。自《尚書·說命中》提出“知之匪艱,行之惟艱”的知行思想後,知行關係問題成為歷代中國儒學的一個重要理論命題。早期學者認為,知與行的關係是分離為二的。明代大儒王陽明則明確反對前儒將知與行截然分離,首倡知行合一。在他以前,儒者基本是從道德意念、道德經驗或道德知識理解知的意義,並且將知行分作兩事看待,認為知是行的思想指導,行是知的貫徹落實,從知到行存在一個實踐轉化的過程。在這些儒者看來,成為聖賢是人生的第一目標,而要實現這一目標,需要人們不斷地是是非非致道德之知,善善惡惡踐道德之行,最終成就吾本心之全體大用。但是,深入普泛意義的道德知行的內部,可以發現道德意念其實和道德行為相隔為二,兩者分屬兩個世界,道德意念屬於識知領域,而道德行為屬於行為領域,道德意念並不必然導致相應的道德行為,而道德行為也不會促發相應的道德意念。正因為道德意念與道德行為的限隔,在吾人的道德生活中才會發生知而不行或行而不知的現象。而經過知意關係的梳理,王陽明將良知與意念區分開來,並且認定“知的本體”應當是良知。良知的實現、充儘是致良知,而致良知就是依良知而行,就是行良知,也即知行合一。良知即是是非之心,表現在吾人當下的道德決斷中,是即是,非即非。此道德決斷,一方面判明是非善惡,另一方面是是非非。良知之是非不但具有道德明覺的意義,也具有道德活動的力量。也就是說,良知之是非不只是一個判斷,而更需要通過行動來實現。良知不但告訴吾人“是非”之知,還命令吾人落實此“是非”之行,這就是知行合一。作為法律人,“是非”之知乃是我們立人的基礎,而落實此“是非”之行,則是我們立功、立德、立言的根基。作為一個知識分子,知識意味著責任,知道的越多,應擔負的責任也就越重。知善則行,知惡則棄,懲惡揚善,是我們神聖之職責。
社團價值論 青年法學社為什麼存在?或者是說這個社團在珠海分校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社團的宗旨是“知行合一,進德修業,俟時揚華”。社團的存在價值就是“進德”與“修業”。“進德”與“修業”對應的就是 “為學與為人”。 “為學與為人”是大學生活的兩大主線,“為學”與“為人”做得好是一個人“深造的基礎”,是一個人“生活的法則”。社團的一切要緊緊圍繞“進德”與“修業”不動搖,青年法學社就是一個為學與為人理論的
實踐結果,是進德與修業的化身!
●“進德”的必要性——社團第一價值
“法學是關於神和人的事務,是正義與非正義的學問”,法的道義在“誠實生活,不傷他人,各得其所”。對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進德”與“修業”比起來,進德更重要,進德與為人在本質上是同義,法的本質在於對人性的感悟,在西方是神人同性,所以不懂得人的秉性,不重視道德修養和人文修養,法學知識再豐富也是一個“法匠”,所以社團的建設要重視“為人的教育”,不要覺得社團活動脫離了法律知識就是背離法學社的本質,只要是對人性有所感悟的社團活動都是對學習法律大有裨益的,不懂人性的法律人永遠不懂法律,不懂人性的法律人永遠不懂如何建構屬於中國人的法律。
●把握基礎知識與經典理論的關係——社團第二價值
專業知識的學習也是非常重要,社團在為學方面需要注意三個層面:1、基礎知識的挖掘2、經典理論的深化3、注重經典知識和基礎知識的思維轉換。
註:這裡的知識以法學為主,兼顧其它相關學科的知識。 附一封信:
“一定要記住,課內的教學只能傳授最一般的知識,課外的經典研讀則能顯著地提升人的理論與思想層次;課內內容是對一般人、普通人的,要想高人一尺,就要在課外下功夫。課外功夫主要是有關領域經典著作的研讀。”
“關於專業理論方面的重要性,我曾給你講過。理論修養決定人的層次,決定人在管理系統中的地位。高層決策需要理論,因為理論通觀全局,是戰略性的思考。中層需要一定的理論基礎,否則不能深刻理解高層決策,又要懂管理,否則無法落實高層決策。基層只懂管理就行了,管理主要是操作層面。”
對您上述這些話我有不同看法,我認為這些話很片面,知識不分高低貴賤。所謂的“課內教學只能傳授最一般的知識”,那是因為沒有感悟到課內教學的魅力。聽您的意思是讀大理論才能提升人的境界,從而貶低課堂教學的意義,我認為是片面的。從小到大知識是一點點積累起來的,你的知識總是漸進式的發展,而不是“大躍進”式的發展,所以先把課堂的內容學好,是本科生的首要任務,懂一般理論的人是與現實聯繫最緊的人。看似一般的知識總是蘊含的深刻的哲理,只看到課本內容的淺顯表象而不挖掘深入的哲學基礎是個人認識論、學習方法方面的缺失。
我承認大理論是精華,但並不是最重要的,課本也很重要。到底什麼最重要?最一般的理論最重要,勝過那些您所謂的高深理論。一個人包括思想和行為,有些人理論很深奧,名人名家,信手拈來,這就是您所謂的超越一般人的高人?非也。一個人理論不深,但是天生做事能在各種矛盾中抓住要害,順利解決問題,難道這就是您所不屑的一般人,恐怕某些理論家連生活自理都成問題!您的話往往會誤導學生,把大量時間放在讀經典書目上,而放鬆了對基礎知識的學習,這個是嚴重的問題,一個只會談理論的人,即使讀的經典書目再多也沒有什麼意義,所謂的什麼高層、中層、基層完全以理論高低為劃分標準完全是錯的,高層也是從底層做起來的,他了解底層,他最懂得什麼理論是最好的理論,不是高深的理論而是最一般的理論,能執行好的理論才是最重要的理論,這個就是最一般的理論,決策者重要的是從各種理論中決定適合自己的那一種,這個是最重要的能力,而非其本身的理論有多么高深。
理論是什麼?讀理論是為了什麼?讀書的人一個致命弱點就是囿於理論的泥沼,空談理論,空談誤國。空談理論的人往往能用一個錯誤的高深理論危害一個民族!為什麼要讀哈耶克?尋找馬克思以外的另一個理論體系?您最了解。
讀了幾本經典沒什麼了不起,讀得越多應該越覺得無知才對。讀幾本經典也不是什麼高人,理論家也不是什麼高人,不要以為這個世界是理論家的世界,也不要以為這個世界只有大學者才應當受到尊敬。人總有一個傾向,就是老想把自己某一方面突出的才能作為評價萬事萬物的標準進而說明自己多么優秀他人是多么不如自己,簡直是無知!標準是你定的,自然你最符合你定的標準,你自己說自己優秀有什麼意義,自欺欺人。更悲哀的是人總是不知道自己在自欺欺人,卻在津津樂道。
人必定有高低不同,但是評價的標準不是讀沒讀過幾本書,書讀多了也會成書呆子,沒讀幾本書的也能當帝王,究竟怎樣看待經典書目的地位,讀通經典並不是衡量一個人高低水平的差異的標準。
讀書最重要的是從一般理論挖掘深層次的理論,再從深層次的理論到一般理論的回歸。讀書不是輕視一般理論,重視經典理論,一般理論是與實踐聯繫最緊密的理論,也是最重要的理論,遠遠比高深理論重要,讀書最重要的意義不是讀經典,而是從一般知識挖掘經典,再從經典回歸一般知識的思維轉換過程而不是囿於高深理論本身!這樣的教育在我國很缺乏,而使您產生不懈一般理論的想法,我想是教育本身的問題,而不是理論本身的問題。
知識不分高低貴賤,不適用封建主義的那一套。
我見過許多學生,談起大哲學家大思想家一套一套,但是一分析當下的現狀就用高深理論去指導現實,往往和現實脫節,讀書讀經典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在於“從一般知識挖掘經典,再從經典回歸一般知識的思維轉換的過程。”提升人的境界的是這個方面,而不是高深的理論本身!
●理論與實踐的關係論,以社員的“為學”與“為人”素質的提升為本位——社團第三價值
讀理論和實踐都是學習知識的手段,但是在本科階段,在此時此地,要以理論學習為主,實踐活動要以“與理論最緊密聯繫原則”作為社團實踐活動的準則。
把握基礎知識與經典理論的關係是正確處理理論和實踐的前提。經典知識太高深,不重視對基礎理論的回歸,社團極易容易成為紙上談兵,誇誇其談的玄學社團,大家會覺得收益甚微。青年法學社也不能偏向實踐,一切實踐都能學到知識,只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一個活動總有付出和成本問題,實踐性付出的時間太多,受益的內容很可能就是書本上的一句話,甚至是多少年前一個哲學家說的一句話,甚至有的時候實踐難以得出很深刻的結論,因為實踐後需要抽象,更需要總結,這是需要理論的。實踐是法學專業學生必要的學習內容,它是你一生的追求,大學四年不需要以此為主,否則大學應當建在市中心,法學學生要以理論學習、理論反思為主。實踐是學習必不可少的環節,但是實踐要在必要的限度之內,這就是與理論“最緊密聯繫”,實踐活動要能喚醒你對知識的記憶,能深入理解你所學的課本知識,做到實踐對理論的深刻記憶和理解。懂得課本知識與實踐運用中的差距,有所理論反思,這才是青年法學社的實踐。
社員本位就是一切從社員的利益出發,不要搞形式主義的東西,對社團的名譽,社團的影響放在從屬地位,社團的名譽、社團的影響、社長的名譽放在從屬地位,它是你為社員貢獻力量通過自己的付出自然得來的,不是為了追求名譽做一些沽名釣譽的社團活動,不是為了個人榮譽損傷社員的利益,贏得一些縹緲的虛無的社團名譽。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實至名歸。”這個是學術品格與道德法則。現實或許離我們很遠但是在力所能及的地方,要讓他開花!
如果從最短淺的目的看,社團活動要對司法考試、研究生考試有所啟發。但是社團活動的價值卻遠遠高於他們,這個就是提升思維層次:懂得豐厚堅實的知識和人文修養的提升。 考試是灰色的,思維之樹常青!
接著我們看什麼叫知行合一:上學期活動與我剛才所創設的社團活動就是價值論的實現,即知行合一!
社團活動 本社主要活動為:面向社員組織各種讀書小組,包括法學經典著作研讀、法條研讀、司考題解、法律英語等專題;面向我院組織各種沙龍;面向我校組織法學專題講座與論壇;面向社會組織法律援助與普法活動;同時還有社團拓展等其他活動。
明德法學論壇 大學者,明明德也。以學術之嚴謹,承大學之志,秉明德之義,啟法理於爭鳴,求公義於本心。明德法學論壇為各位青年同學提供了師生間的學術互動平台,共同交流,互促互進,提高同學們的法律素養,豐富課外文化生活,使得不同聲音相互匯聚、碰撞,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在法政學院形成師生共同研討的模式。
明德法學論壇以時事熱點事件、學術前沿為背景,深究其中之道理,於爭鳴中析真相,傾情於學術爭鳴,傳遞法政學院一直以來的學術傳統。每次邀請不同的老師與同學們共同研討,力求以不同視角、不同見解開展知識的碰撞、觀點的交鋒。目前,是我院唯一一個由學生社團舉辦的學術前沿。
明德法學論壇曾以“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及制度保障”、“社會輿論與司法的關係”、“論法學學習中的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關係”、“反家庭暴力法”等為話題,為同學們提供了一次又一次的學術盛宴,場場爆滿,在學生之間、老師之間形成較好口碑,是社團的王牌活動。
明德學術交流會 明德學術交流會是青法新探索的一個學術性活動,明德學術交流會較明德法學論壇形式更加輕鬆活潑多樣,討論的話題也更加廣泛。明德學術交流會由學生主講,將交流會完全交給學生,讓學生自由討論,培養學生自己的獨立品格。
明德學術交流會已舉辦兩屆,第一屆探討網癮學校,第二屆則以電影《貓鼠遊戲》為話題。明德學術交流會作為青法的新活動,青法人正在不斷探索,以活潑的形式為同學們營造一個輕鬆愉悅的學術氛圍。
讀書小組 讀書小組是青年法學社的靈魂之所在,如果沒有讀書小組,就沒有青年法學社。正如于風政老師曾在寄語中說,他希望法學社聚集有理論興趣的同學,細心研讀法學原典,深入探討法學學術,吸收經典理論的精華,汲取大智慧。兩三好友,聚集在一起討論著這自己感興趣書籍、話題,互相交流自己的看法、見解,思想碰撞。“立身以立學為先,立學以讀書為本”
普法活動 法學的套用性很強,它就在我們身邊,要在實踐中學習。普法活動不僅有利於解決百姓在社會生活動遇到的實際問題,而且有利於提高社員的法學實踐能力,提升自身的法學本領,培養社員的社會責任感。家無規無以成,國無法無以立,青年法學社將致力於傳播法律思想,弘揚法學精神,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培育新添一份己力!
例課 青法例課由
魏志棟 老師主講,每次都會給同學們帶來不同的感受和體驗。同學們都被魏老師的博學的知識底蘊和強大的人格魅力所吸引,不僅在學院內部,甚至在學校內都有一定的影響力。
社團拓展 在社團團隊建設方面,青法不定期舉行社團拓展活動,以提升社團的凝聚力、增進社團之間的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