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履行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責。依照法定程式決定區屬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分立、合併、破產、解散、增減資本、發行公司債券等重大事項;指導和規範區屬企業董事會的相關工作,向國有及國有控股、參股公司委派董事或股權代表;向國有獨資公司派出監事會,向國有控股、參股公司派出監事。
(二)通過法定程式對區屬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聯繫、協調有關部門對企業負責人任中、離任的經營成果及經濟責任實施審計;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地點:北京市
- 性質:區政府特設機構
- 屬性:非盈利
簡介,機構職能,監管範圍,辦公地址,內設機構,
簡介
部門全稱: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簡 稱:區國資委
性 質:區政府特設機構
機構職能
指導推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改革和重組;指導和促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區屬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加強協調解決區屬企業改革、發展、穩定方面重大問題的職責。
代表區政府向區屬企業派出監事,負責監事會的日常工作。
主管區街道經濟管理協會和全區各街道集體資產管理協會
承辦上級機關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管範圍
區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名單
1.北京金融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北京市華遠集團有限公司
3.北京天恆置業集團
4.北京市金正資產投資經營公司
5.北京廣安控股有限公司
6.北京華方投資有限公司
7.北京華天飲食集團公司
8.北京華興新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9.北京華利佳合實業有限公司
10.北京貫通經貿集團
11.北京宣房投資管理公司
12.北京京都文化投資管理公司
13.北京市金工投資管理公司
14.北京市西城區國有資產經營公司
對區屬其他國有資產的監管方式
未納入監管範圍的區屬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產權占有、變動、註銷報國資委登記;資產評估報國資委核准備案;產權交易須在國資委的監管下進行。
辦公地址
西城區華遠北街1號樓5層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信息、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及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信息調研、督查督辦和對外宣傳、財務、資產管理、後勤保障、接待聯絡工作;負責提案、議案、建議辦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督導所出資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主任:何艷
綜合科
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制定和實施發展戰略、發展規劃;負責調研計畫的統籌組織;負責本機關及所監管企業法律工作;負責對國有資產監管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及清理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提高風險防範能力;組織培訓企業法律顧問;審核所監管企業章程;研究總結國有資產監管中法律風險防範的實踐經驗;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科長:王可佳
產權管理科
負責制定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最佳化配置及布局調整思路;指導所監管企業重組、改革及調整工作;負責國有產(股)權監管制度的擬定、執行和宣傳貫徹工作;負責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資產評估和產權界定工作;負責本區所屬國有產(股)權劃轉、轉讓、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本區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負責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交易、資產損失核銷及兼併破產等工作;負責擬定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參與審核所監管企業的重大對外投融資、擔保項目。
科長:王連興
統計評價科
負責推動所監管企業依法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財務準則;負責所監管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的統計、分析、財務預決算等相關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財務部門的信息化工作;建立國有資產統計信息網路,研究分析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運行狀況,根據有關規定對外發布統計信息;建立和完善所監管企業的績效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
預算考核科
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工作,承擔執行和宣傳貫徹工作;組織所監管企業及時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承辦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建議草案編制、執行等有關工作;負責審核所監管企業的對外重大投融資、擔保項目;建立和完善本區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建立健全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業績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指導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和職工福利保障;擬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
董事會監事會工作辦公室
負責加強所監管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建設;研究擬定相關的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負責指導和規範所監管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的業務工作,受理有關工作報告,對董事會、監事會提出評價意見;對選派的董事、監事履職情況實施考核;承擔派駐企業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參與董事、監事人選的遴選工作;聯繫所監管企業的職工董事、職工監事。
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科
負責所管理企業領導人員的培養和配備,負責所管理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所管理單位領導人員的考察並提出任免建議;負責董事、監事人選的遴選推薦等工作;研究完善所管理企業領導人員的選拔任用和考核評價方式;負責所管理單位人才工作的巨觀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指導、組織、協調所管理單位領導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所管理單位領導人員出國(境)的登記備案和政審等工作;負責本系統政工職稱評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