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組織申報第二批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的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組織申報第二批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的通知》是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5年7月7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組織申報第二批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的通知
  • 發布部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15-7-7
各區縣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關於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戰略決策,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聯合印發《關於請組織申報第二批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的通知》(發改環資〔2015〕1447號),在全國57個地區開展第一批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的基礎上,組織第二批先行示範區建設。為做好本市先行示範區組織申報工作,經商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園林綠化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對生態文明建設高度重視,將其放在突出的戰略位置,突出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深度融合,突出人與自然和諧,建立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組織協調機制。
2.在體制機制建設、管理制度創新等方面進行了探索實踐,具備一定先行示範的基礎。可結合自身資源環境稟賦、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生態文明建設基礎,調整和增加體現地方特色的工作任務,作為建設先行示範區的努力方向。
3.“十二五”以來,單位GDP能耗、碳排放強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完成年度和進度目標任務,能夠確保實現資源環境領域“十二五”約束性目標;近3年來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事件。
4.建設目標要體現先進性,指標設定具備工作基礎,可監測、可計量。要認真研究論證、細化工作措施,確保先行示範目標實現。
5.為避免多頭申報和確保工作效果,已開展冠以“生態文明”試點示範的地區,本次不再申報先行示範區建設。鼓勵與現行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生態環保、新型城鎮化、“兩型”社會建設等相關試點示範相結合。
6.申報地區不局限於轄區範圍大小,可結合國家重大戰略跨區域行政區域、按流域或自然地理區域組織申報,先行示範工作特別是制度建設要突出特色和亮點,以區縣為單位統一自願申報,具有輻射帶動作用和推廣價值。
二、申報審核
1.區縣申報。各申報區縣的發展改革委要商本區縣財政、國土、住房城鄉建設、市政市容、水務、農業、園林綠化等部門,按照《第二批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方案》要求編制本區縣建設方案,經區縣人民政府同意後,於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前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同時抄送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園林綠化局。數據基準年為2014年,創建周期為3-5年(具體創建周期由區縣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確定)。
2.材料初審及申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園林綠化局等部門對申報區縣建設方案進行論證和初審,擬定申報意見(本市只有1個申報名額),報經市政府同意後,於2015年8月15日(星期五)前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時抄報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
3.審核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等部門,組織專家對申報地區建設方案進行評審,在對通過評審的地區進行公示後,批覆建設方案並確定為第二批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
三、工作要求
開展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是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生態文明建設模式的重要實踐,各單位應高度重視。各區縣發展改革委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抓緊編制建設方案。市發展改革委將加強對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組織申報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保障申報工作高效、有序推進。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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