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東城區應急管理局

北京市東城區應急管理局

北京市東城區應急管理局是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東城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花市棗苑10號樓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阮君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門和各街道(地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在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本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定本區相關政策檔案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本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本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本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本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本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區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開展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本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消防、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各街道(地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本區消防管理工作。
(九)指導協調本區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本區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本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街道(地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本區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本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本區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本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承擔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及應急管理的預案、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區防火安全委員會、區防汛應急指揮部、區防災減災(地震)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八)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本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城市管理委(區水務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城市管理委(區水務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2)區城市管理委(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城市道路內澇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水務專項防汛工作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城市道路內澇的應急搶險協調工作。
(3)必要時,區城市管理委(區水務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本區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區商務局在區級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區商務局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制定機關有關工作規則、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局重要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績效考評任務等督查工作;負責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文電、信訪、信息公開、綜治維穩、檔案、保密管理、機要和密碼管理等工作;受理和督辦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二)黨建組織科:
負責局黨組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負責本單位黨員的理論學習、政治思想教育等黨務日常工作。負責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負責本單位群團、工會工作。負責本單位的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助區紀委、區監委對幹部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置。負責本單位的組織人事、幹部監督、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外事、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三)法制科:
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在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組織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培訓和考核發證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案件審理和有關備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法律事務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有關重大政策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四)應急指揮科:
承擔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揮調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救援。組織應急值守工作,負責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綜合、報送和分轉,以及舉報信息的接收、分轉等工作,指導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街道(地區)應急值守工作。組織擬定本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綜合性工作,跟蹤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處置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有關工作。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五)應急保障科:
承擔區防汛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本區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區政府有關部門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現場指揮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現場應急處置有關工作,協調調動相關應急隊伍和資源。統籌本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消防、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各街道(地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協調、指導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聯繫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專家顧問組。承擔本區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區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負責對受災省區市的應急援助工作。指導本區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指導各街道(地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六)應急管理科(防災減災科):
承擔區防災減災(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統籌本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本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部門和各街道(地區)應急預案演練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協調落實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承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預警和災情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建立相關工作機制並組織實施。推動負責建立本區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制度,統籌協調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指導協調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運行管理,協調推進相關平台對接、數據共享。組織建設區減災協調工作機制,指導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街道(地區)防災減災工作。推動應急重點工程、避難設施建設和培訓基地建設工作。
(七)指導督查科(安全基礎科):
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統籌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區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街道(地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工作督察考核的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負責擬訂本區安全生產督查規章制度、規劃計畫、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北京市及本區安全生產方面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檔案確定事項、重要會議議定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反饋和協調。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隱患排查體系建設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本區消防管理工作,承擔區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危險化學品監管科:
負責本區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冶金、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九)事故調查科:
擬定本區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安全生產統計制度,依法承擔本區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綜合性工作,組織協調相關行業和領域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結案等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承擔本區相關事故查處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工作。負責事故舉報信息處置工作,統籌建立健全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調查評估相關機制,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調查評估工作,匯總分析有關情況。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相關統計分析工作。參與擬定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負責本區安全生產監管方面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核、審批以及相關協調工作,制定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流程、審批標準等,負責行政審批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發布工作。
(十)宣傳動員科:
承擔本區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宣傳報導、新聞發布、輿情應對、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宣傳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組織協調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本單位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台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相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依法組織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考核工作,協助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協助做好安全生產培訓、評價、諮詢、檢測、檢驗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科技與信息化科:
承擔本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應急指揮平台的管理維護,指導各街道(地區)、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應急指揮平台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和運行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協調相關數據資源的獲取、共享和利用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裝備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公開和電子政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本單位信用體系平台建設和維護工作。

現任領導

阮君,北京市東城區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周平,北京市東城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寇紅,北京市東城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公安)(掛職)。
姜永東,北京市東城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趙永霞,北京市東城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顏峰,北京市東城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奇,北京市東城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所獲榮譽

2022年4月,北京市東城區應急管理局機關團支部獲北京市五四紅旗團支部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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