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領導機構: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統籌規劃和協調本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擬訂並組織實施區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協調推進衛生健康信息化和統計工作。
(二)負責區衛生健康系統黨員幹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等相關工作。
(三)負責組織協調推進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規劃、政策、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四)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落實免疫規劃以及公共衛生干預措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和管理。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參與組織落實在本區舉辦的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任務。
(五)組織協調落實國家、市、區關於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六)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組織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北京市藥品推薦目錄,落實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上報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七)負責本區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區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八)負責本區醫療衛生行業監督管理。組織落實醫療機構及其醫療、康復、護理服務和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落實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以及醫務人員執業管理規定。建立和完善醫療、康復、護理、公共衛生等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承擔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相關管理工作。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九)負責本區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監測本區出生入口動態,提出發布本區與生育相關的人口監測預警預報信息及政策建議。組織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十)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基層衛生、婦幼衛生、老年衛生、精神衛生的政策措施,完善全區基層衛生、婦幼衛生、老年衛生、精神衛生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老齡健康服務均等化,落實基層運行新機制和全科醫生、鄉村醫生管理制度。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健康促進行動。參與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推動落實醫療服務國際化工作,組織開展國內外醫療衛生專題性交流、研討、合作以及國際化人才培養等工作。
(十二)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落實國家及北京市關於中醫藥、中西醫結合以及民族醫藥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推進中醫藥的傳承與發展。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本區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三是更加注重加強全行業管理,強化監督,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本區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動衛生健康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1.與區發展改革委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開展本區出生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本區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區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本區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研究擬訂區域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2.與區民政局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本區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本區養老服務工作,擬訂本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草案、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3.與區市場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委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印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管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委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4.與區醫保局有關職責的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領導分工

中共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委員會書記:時春崗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張瑞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副書記、副主任:李雪玉
北京市朝陽區紀委朝陽區監委駐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組長:陳誠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田赫、張春、周世凱、吳興海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委員、區衛生健康監督所黨總支書記、區衛生健康監督所所長:李 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重大事項的組織、統籌、協調,負責對重要工作、重要決定事項等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辦。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承擔區醫藥衛生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統籌推進醫療服務國際化研究工作。承擔綜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擬訂工作計畫、分解任務並組織督查考核。負責年鑑編輯工作。落實指導區政府績效管理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組織研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對改革進展和效果開展督查和考核評價。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三)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負責推進機關依法行政綜合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的有關工作。組織普法宣傳工作,並協助處理相關法律糾紛等。組織本區衛生健康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和培訓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梳理,流程最佳化。統籌協調區行政服務大廳衛生行政審批、備案等相關事項。
(四)疾病預防控制科。負責擬訂本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組織落實對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綜合防治、監測和報告,對本區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置。組織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及疫苗接種異常反應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負責技術指導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負責組織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本區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五)醫政醫管科。負責研究提出本區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建議。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從業人員的準入工作。負責區域內醫療事故鑑定的受理及審核工作。負責執業醫師的執業資格考試和醫師定期考核工作。指導落實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安全、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醫療、康復、護理質量和服務的有關政策、規範和標準。落實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政策。負責所屬公立醫院的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組織考核。負責駐區幹部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醫療救助工作。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負責本系統行風建設工作,負責區域內無償獻|血工作。負責醫療機構藥事與醫療器械管理工作。負責對所屬醫療機構大型醫用設備、製劑、藥品、醫用耗材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參與處理醫療機構內藥品、醫療器械突發不良事件。指導醫療機構合理使用臨床藥品。組織實施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愛國衛生科(健康促進科)。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和區公共衛生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統籌組織街鄉衛生健康等考核工作。負責擬訂本區愛國衛生和健康促進工作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對公眾健康教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進行實施。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組織開展國家衛生區、健康促進區、健康社區(村)、衛生村鎮創建和社會衛生整體評價等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愛國衛生和健康朝陽建設工作。依法負責開展控煙工作和除“四害”的組織監督工作。
(七)基層衛生健康科。負責本區基層衛生健康工作綜合管理、監督和考核工作。擬訂本區基層衛生健康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落實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參與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與實用技術的普及推廣工作。負責對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療設備需求進行審核。負責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
(八)衛生應急辦公室。負責衛生應急體系、院前醫療急救體系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本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工作以及與其相關專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活動、重大節日衛生應急保障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衛生應急隊伍的演練和能力建設。承擔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九)綜合監督科。負責本區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衛生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控煙監督檢查。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完善綜合監督體系建設,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
(十)老齡健康科。負責組織擬訂並協調推進本區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區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一)婦幼和精神衛生科。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婦幼衛生健康服務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的準入工作。指導本區托幼園所衛生保健工作。推進精神衛生體系建設,擬訂並實施精神衛生政策規劃,落實精神衛生技術標準,依法指導和管理精神衛生醫療機構。
(十二)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負責本區出生入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落實生育相關政策法規,指導街鄉做好人口與家庭發展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負責與生育相關的人口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十三)公眾權益保障科。負責推動建立和諧醫患關係,處理衛生健康方面的投訴,承擔相關信訪和糾紛調處工作。擬訂衛生健康新聞宣傳的目標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衛生健康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輿情監測和宣傳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本系統對外宣傳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宣傳環境、宣傳陣地的建設和管理。
(十四)國際合作科(扶貧協作科)。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國際醫學交流、國際醫學會議和國際科技合作。負責推進衛生健康國際化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本系統的外事管理工作。負責統籌協調衛生健康領域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工作,負責督促落實相關政策。
(十五)信息統計科。負責擬訂智慧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引導和推動大數據研究和套用工作。統籌規劃建設智慧衛生大數據中心。負責指導監督本系統衛生健康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負責組織衛生健康相關數據統計管理、統計調查與分析工作。協調推進衛生健康信息互聯互通與共享套用工作。參與北京市人口綜合信息平台建設。
(十六)財務科(審計科)。負責機關財務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年度預、決算編制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醫療服務收費、行政性收費,藥品、血液及製劑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機關及所屬單位和領導的審計制度,對預決算、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並指導所屬單位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擬訂所屬單位資產保值增值、運營狀況評價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所屬單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十七)組織人才科。負責落實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任免、交流、教育培訓、考核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並指導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本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發展規劃及綜合考核評估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公務員招錄、交流、培訓、詞配和考核等管理工作。負責督導所屬單位黨建工作落實情況,指導本區非公醫療機構黨建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休幹部和處級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統一戰線工作。負責所屬單位政工師的評定工作。指導區衛生健康委老醫藥衛生工作者協會工作。
(十八)人事科教科。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管理,組織監督所屬單位人事、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工資管理。指導所屬單位的人事檔案管理、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專科醫師培訓、科研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處級以下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指導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負責專業技術資格初審工作。組織完成所屬單位相關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十九)中醫藥管理科。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促進中醫藥發展的相關政策,並擬訂本區中醫類醫療事業發展規劃,健全中醫藥體系建設以及中醫藥人才培養工作。負責本區中醫藥文化、學術交流和科技合作工作。負責本區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的資格準入和監督管理,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責任,執行中醫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籌所屬單位中醫藥管理工作。指導區中醫藥行業協會工作。
(二十)黨群工作科。落實黨要管黨、黨建工作責任制、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覺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共青團、志願者、雙擁和婦聯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和工會工作。承擔黨委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維護政治穩定和防範、處理邪教問題的相關工作。負責統籌機關和所屬單位綜合維穩保障工作。
(二十一)綜合保障科。負責擬訂區域衛生健康空間布局規劃。負責本系統房屋資源的配置整合、產權管理、裝修改造、新建擴建。編制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年度計畫、重點建設項目,並指導實施。負責財政性資金的房屋租賃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職工住房物業監管,負責機關人員物業管理費、供暖費等統計工作。負責機關並督導所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環保治理和保衛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後勤管理工作。統籌管理所屬單位醫療廢物處理工作。
衛生工會。負責本系統醫療衛生機構和本區非公醫療機構工會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25日,被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授予“無償獻血促進獎”特別獎。
2021年2月5日,被表揚為北京市2019-2020年度“接訴即辦”改革工作“先進集體”。
2021年4月25日,獲得“2021年首都勞動獎狀”榮譽稱號。
2022年4月,入選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突出貢獻集體擬表彰對象名單。
2022年4月8日,被中共中央、國務院評為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突出貢獻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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