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研究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跨境通關發展戰略,提出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本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促進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
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促進本區城鄉市場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區商品流通和
生活性服務業(不含住宿業)重點設施的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區級商業中心、特色商業街區、大型批發零售商業設施等流通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推進商業體系和農村流通現代化體系建設。牽宙趨煮榆頭負責本區生活性服務業品質提升工作及商務行業發展促進工作。
(四)貫徹落實市級促消費政策措施,指導商業行業開展促消費工作,監測消費市場和批發業運行情況。
(五)承擔牽頭協調本區整頓和規範流通秩序工少詢轎作的責任。提出提升商業服務質量和規範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議,參與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按照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乃妹祝)承擔組織實施本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糧食和有關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提供商品流通信息諮詢服務,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和市場調控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經營的行政許可管理。組織落實市、區重大會議活動的重要商品供應和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七)統籌推進本區商務服務業發展,落實商務服務業發展規劃、政策。落實物流配送重點設施布局規劃及相關政盼翻背兆策措施。
(八)負責本區貨物進出口相關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外貿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外貿穩增長調結構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外貿運行情況。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相關支持政策措施。負責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負責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保稅監管場所的相關行業指導工作。指導開發區外貿、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
(九)負責本區技術貿易工作,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擬訂本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落實促進服務貿易和局犁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服務貿易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研究擬訂促進對外文化貿易發展的規判船洪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協助承擔本區與對外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涉及本區的
世界貿易組織有關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協助承擔本區進出口公平貿易、產業損害調查及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十二)負責本區外商投資相關管理及投資促進工作,擬訂外商投資及投資促進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外商投資企業法》《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要求,落實行業主管職責,依法監督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加強與港澳台地區的經濟合作交流。
(十三)負責本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研究提出本區對外經濟合作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促進本區各行業境外投資與國外多雙邊經濟、技術、勞務合作工作。
(十四)負責依法指導、協調本區商務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商務領域重點單位貫徹有關安全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對違反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依法對本區成品油流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十五)負責本區商業服務業人才工作的巨觀管理,引導、推動並組織協調商業服務業人才隊伍建設及老字號傳承人才培養工作。
(十六)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本區糧食和物資儲備規劃和總量計畫,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本區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計畫,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指導監督重要商品收儲、輪換和投放。
(十七)負責本區儲備糧的日常管理工作,參與儲備糧相關財政資金的使再地跨用和管理,指導儲備糧承儲企業的倉儲業務。監測糧食和應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相關工作。
(十八)擬定本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對糧食行業的安全工作承擔日常管理責任。承擔區級物資儲備承儲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十九)根據本區儲備總體發展規劃,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定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區級投資項目。
(二十)負責本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管理,組織實施全區
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本區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執行市級糧食流通和物質儲備的有關標準。
(二十一)負責本區商務行業行政許可事項。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職能轉變。
區商務局要加強、最佳化、轉變商務領域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行業管理制度和政策體系,加強巨觀指導和內外貿易統籌,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流通秩序建設。著力加大對市場總消費促進工作的統籌力度,切實推動商業服務業品牌發展和服務質量提升,最佳化商務領域營商環境。
(二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應急局的職責分工。區應急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商務局(區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區商務局(區糧食和儲備局)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黨建科(辦公室 )
承擔局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和
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具體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紀檢監察、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外事、接待聯絡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財務、宣傳、工會、團委等工作。
商業服務發展科
負責本區商品交易市場的行業管理。研究擬訂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商品交易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商品交易市場相關規範、標準並指導實施。推進商務領域京津冀協同發展。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區商品流通和生活性服務業(不含住宿業)重點設施布局規劃,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推進區級商業中心、特色商業街區、大型批發零售商業設施等重大項目建設。協調落實商務領域固定資產投資。
推動本區生活性服務業品質提升工作。承擔本區餐飲、美容美髮、洗染、人像攝影、家政、家電維修等生活性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監測相關行業運行,指導行業企業執行行業規範、標準。促進社區商業發展,制定推動全區蔬菜零售、早餐、便利店(社區超市)、快遞(末端配送)等生活性服務業網點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協調高端商務服務功能最佳化、商務服務品牌培育、商務服務業國際化水平提升等工作,促進高端商務服務業創新發展。監測分析商務服務業運行情況。
協調推動商業服務質量提升工作,指導開展行業服務管理和誠信文明服務活動。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參與組織行業質量管理、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本區消費促進工作,推動消費市場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研究制定促進商品性消費和服務性消費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商品性消費和服務性消費促進工作。監測消費市場和批發業運行情況。
組織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創新和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者備案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拍賣、汽車流通、舊貨流通等行業進行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經營的行政許可管理。推進商務領域品牌建設,推動老字號傳承發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直銷企業服務網點的確認和核查。
研究擬定促進本區電子商務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電子商務領域合作與交流,促進電子商務發展。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等
現代信息技術在商務領域的推廣和套用。
協調物流園區的規劃和建設,落實促進商貿物流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推動區域物流的末端配送。
對外經濟管理科
研究提出本區外貿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監測外貿運行情況,開展進出口統計分析。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促進外貿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指導運用
出口信用保險、基金、擔保等金融方式支持進出口企業發展。推動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等貿易發展平台建設,協調解決外貿運行中的問題。負責密雲地區各類進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協調。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許可證的服務協調工作。負責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
研究提出本區利用外資、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擬訂外商投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協調吸引外資重大項目的確定。負責境內外政府間投資促進機構的聯繫與交流,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策劃協調重大外商投資促進活動。指導開發區的外商投資工作。負責利用外資的統計分析工作。
負責協調
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推進會展業發展工作。指導企業參加境內外各類貿易促進活動。
擬訂本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承擔本區服務貿易促進和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推進實施
科技興貿戰略和技術進出口契約、軟體出口契約(不含國家禁止進出口的技術項目)的管理。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貿易(含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貫徹落實對外技術貿易以及鼓勵技術進出口的貿易政策。
負責本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設立的備案工作。負責協調本區與港澳台地區經濟合作交流工作。負責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的相關行業指導工作。
研究提出本區商務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統籌服務總部企業工作。培育支持外資、民營等各類型高端企業及高端商務功能性機構發展。
研究提出本區對外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本區對外投資、對外外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推動相關“走出去”工作。指導外派勞務(含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政策措施,推進電子商務領域合作與交流,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推進跨境電商示範區建設。
負責各類對外貿易發展資金、項目的申報工作。
法制安全科
研究本區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發展戰略,指導業務科室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流通體制改革方案。負責內外貿易運行、發展形勢的綜合分析,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公開、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信訪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有關備案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有關綜合性文獻的編纂工作。
負責指導、協調本區商務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督促商務領域重點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商務領域違反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承擔所屬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管理,承擔本區糧食流通、儲備、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
糧食與物資儲備科
研究提出本區儲備總體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擬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糧食產品供應體系建設和新興流通模式的發展。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區級投資和財政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負責統籌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京津冀協同發展的相關工作。
擬訂糧食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區糧食儲備儲存、購銷及輪換計畫和動用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儲備糧的儲存管理、指導儲備糧承儲企業做好糧食儲備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和調控有關工作。落實糧食收購政策,承擔糧食流通統計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密雲水庫移民口糧補貼發放工作。
擬訂本區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監督重要商品收儲、輪換和投放。研究提出健全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研究提出儲備規劃、計畫的建議,組織實施應急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承擔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的相關統計工作。
擬訂本區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本區事權糧政策執行和儲備糧管理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方面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北京市密雲區支會服務中心
接待境內外經貿界人士和代表團來訪;組織經濟貿易團赴境外訪問與考察;安排外國有關組織、企業同地方和行業組織、企業及有關部門進行技術交流;為內地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工商界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服務;在境內舉辦貿易展覽會,參加國際經濟貿易博覽會和展覽會;根據地方政府和行業經貿發展戰略招商引資,宣傳地方和行業招商引資政策及資源優勢,推廣介紹相關的項目,為外商投資提供各項相關服務;根據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幫助企業選項投資;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經貿信息;承辦中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評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聯繫、組織經貿洽談和技術交流活動;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經貿信息、諮詢和調查等服務;舉辦各類報告會、研討會,提供相關的業務培訓;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界有關情況和意見;研究經貿領域的有關問題,向企業提供參考意見;承辦企業委託的事宜;辦理上級貿促機構、地方人民政府或主管單位授權或交辦的事項;組織實施促進本區電子商務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推進電子商務領域合作與交流,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企業發展促進中心
負責貫徹落實北京市吸引境外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國內企業地區總部的政策,提出本區總部經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境外跨國公司在京(密)設立地區總部的初步認定工作的事務性工作;協調促進跨國公司和國內企業在密地區總部功能的完善;協助市商務局負責外國非企業經濟組織在密常駐代表機構和商會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本區總部經濟發展協調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
應急物資儲備中心
負責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組織落實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的事務性工作;負責指導監督重要商品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的事務性工作;負責組織落實本區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計畫制定並實施。負責根據區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承擔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的相關統計工作。
商務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商務局各類商務資金項目的撥付、預決算、工資發放、核算報銷、固定資產的事務性工作。
服務貿易事務中心
辦理有關促進中外經濟、貿易、技術合作的諮詢和服務工作等;推進本區商務領域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政策研究、宣講與培訓;負責全區商務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綜合評價事項溝通協調;負責商務行業領域行政服務事項工作的綜合協調及後台運轉工作;負責本區服務業擴大開放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本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研究提出本區對外經濟合作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促進本區各行業境外投資與國外多雙邊經濟、技術、勞務合作工作。
(十四)負責依法指導、協調本區商務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商務領域重點單位貫徹有關安全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對違反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依法對本區成品油流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十五)負責本區商業服務業人才工作的巨觀管理,引導、推動並組織協調商業服務業人才隊伍建設及老字號傳承人才培養工作。
(十六)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本區糧食和物資儲備規劃和總量計畫,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本區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計畫,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指導監督重要商品收儲、輪換和投放。
(十七)負責本區儲備糧的日常管理工作,參與儲備糧相關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導儲備糧承儲企業的倉儲業務。監測糧食和應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相關工作。
(十八)擬定本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對糧食行業的安全工作承擔日常管理責任。承擔區級物資儲備承儲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十九)根據本區儲備總體發展規劃,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定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區級投資項目。
(二十)負責本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管理,組織實施全區
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本區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執行市級糧食流通和物質儲備的有關標準。
(二十一)負責本區商務行業行政許可事項。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職能轉變。
區商務局要加強、最佳化、轉變商務領域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行業管理制度和政策體系,加強巨觀指導和內外貿易統籌,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流通秩序建設。著力加大對市場總消費促進工作的統籌力度,切實推動商業服務業品牌發展和服務質量提升,最佳化商務領域營商環境。
(二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應急局的職責分工。區應急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商務局(區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區商務局(區糧食和儲備局)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黨建科(辦公室 )
承擔局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和
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具體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紀檢監察、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外事、接待聯絡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財務、宣傳、工會、團委等工作。
商業服務發展科
負責本區商品交易市場的行業管理。研究擬訂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商品交易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商品交易市場相關規範、標準並指導實施。推進商務領域京津冀協同發展。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區商品流通和生活性服務業(不含住宿業)重點設施布局規劃,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推進區級商業中心、特色商業街區、大型批發零售商業設施等重大項目建設。協調落實商務領域固定資產投資。
推動本區生活性服務業品質提升工作。承擔本區餐飲、美容美髮、洗染、人像攝影、家政、家電維修等生活性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監測相關行業運行,指導行業企業執行行業規範、標準。促進社區商業發展,制定推動全區蔬菜零售、早餐、便利店(社區超市)、快遞(末端配送)等生活性服務業網點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協調高端商務服務功能最佳化、商務服務品牌培育、商務服務業國際化水平提升等工作,促進高端商務服務業創新發展。監測分析商務服務業運行情況。
協調推動商業服務質量提升工作,指導開展行業服務管理和誠信文明服務活動。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參與組織行業質量管理、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本區消費促進工作,推動消費市場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研究制定促進商品性消費和服務性消費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商品性消費和服務性消費促進工作。監測消費市場和批發業運行情況。
組織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創新和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者備案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拍賣、汽車流通、舊貨流通等行業進行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經營的行政許可管理。推進商務領域品牌建設,推動老字號傳承發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直銷企業服務網點的確認和核查。
研究擬定促進本區電子商務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電子商務領域合作與交流,促進電子商務發展。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等
現代信息技術在商務領域的推廣和套用。
協調物流園區的規劃和建設,落實促進商貿物流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推動區域物流的末端配送。
對外經濟管理科
研究提出本區外貿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監測外貿運行情況,開展進出口統計分析。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促進外貿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指導運用
出口信用保險、基金、擔保等金融方式支持進出口企業發展。推動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等貿易發展平台建設,協調解決外貿運行中的問題。負責密雲地區各類進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協調。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許可證的服務協調工作。負責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
研究提出本區利用外資、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擬訂外商投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協調吸引外資重大項目的確定。負責境內外政府間投資促進機構的聯繫與交流,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策劃協調重大外商投資促進活動。指導開發區的外商投資工作。負責利用外資的統計分析工作。
負責協調
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推進會展業發展工作。指導企業參加境內外各類貿易促進活動。
擬訂本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承擔本區服務貿易促進和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推進實施
科技興貿戰略和技術進出口契約、軟體出口契約(不含國家禁止進出口的技術項目)的管理。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貿易(含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貫徹落實對外技術貿易以及鼓勵技術進出口的貿易政策。
負責本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設立的備案工作。負責協調本區與港澳台地區經濟合作交流工作。負責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的相關行業指導工作。
研究提出本區商務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統籌服務總部企業工作。培育支持外資、民營等各類型高端企業及高端商務功能性機構發展。
研究提出本區對外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本區對外投資、對外外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推動相關“走出去”工作。指導外派勞務(含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政策措施,推進電子商務領域合作與交流,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推進跨境電商示範區建設。
負責各類對外貿易發展資金、項目的申報工作。
法制安全科
研究本區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發展戰略,指導業務科室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流通體制改革方案。負責內外貿易運行、發展形勢的綜合分析,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公開、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信訪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有關備案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有關綜合性文獻的編纂工作。
負責指導、協調本區商務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督促商務領域重點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商務領域違反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承擔所屬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管理,承擔本區糧食流通、儲備、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
糧食與物資儲備科
研究提出本區儲備總體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擬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糧食產品供應體系建設和新興流通模式的發展。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區級投資和財政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負責統籌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京津冀協同發展的相關工作。
擬訂糧食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區糧食儲備儲存、購銷及輪換計畫和動用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儲備糧的儲存管理、指導儲備糧承儲企業做好糧食儲備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和調控有關工作。落實糧食收購政策,承擔糧食流通統計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密雲水庫移民口糧補貼發放工作。
擬訂本區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監督重要商品收儲、輪換和投放。研究提出健全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研究提出儲備規劃、計畫的建議,組織實施應急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承擔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的相關統計工作。
擬訂本區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本區事權糧政策執行和儲備糧管理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方面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北京市密雲區支會服務中心
接待境內外經貿界人士和代表團來訪;組織經濟貿易團赴境外訪問與考察;安排外國有關組織、企業同地方和行業組織、企業及有關部門進行技術交流;為內地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工商界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服務;在境內舉辦貿易展覽會,參加國際經濟貿易博覽會和展覽會;根據地方政府和行業經貿發展戰略招商引資,宣傳地方和行業招商引資政策及資源優勢,推廣介紹相關的項目,為外商投資提供各項相關服務;根據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幫助企業選項投資;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經貿信息;承辦中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評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聯繫、組織經貿洽談和技術交流活動;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經貿信息、諮詢和調查等服務;舉辦各類報告會、研討會,提供相關的業務培訓;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界有關情況和意見;研究經貿領域的有關問題,向企業提供參考意見;承辦企業委託的事宜;辦理上級貿促機構、地方人民政府或主管單位授權或交辦的事項;組織實施促進本區電子商務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推進電子商務領域合作與交流,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企業發展促進中心
負責貫徹落實北京市吸引境外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國內企業地區總部的政策,提出本區總部經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境外跨國公司在京(密)設立地區總部的初步認定工作的事務性工作;協調促進跨國公司和國內企業在密地區總部功能的完善;協助市商務局負責外國非企業經濟組織在密常駐代表機構和商會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本區總部經濟發展協調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
應急物資儲備中心
負責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組織落實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的事務性工作;負責指導監督重要商品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的事務性工作;負責組織落實本區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計畫制定並實施。負責根據區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承擔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的相關統計工作。
商務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商務局各類商務資金項目的撥付、預決算、工資發放、核算報銷、固定資產的事務性工作。
服務貿易事務中心
辦理有關促進中外經濟、貿易、技術合作的諮詢和服務工作等;推進本區商務領域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政策研究、宣講與培訓;負責全區商務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綜合評價事項溝通協調;負責商務行業領域行政服務事項工作的綜合協調及後台運轉工作;負責本區服務業擴大開放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