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2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郊區植樹造林條例〉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北京市郊區植樹造林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1997年04月16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6月01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1988年9月2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郊區植樹造林條例〉的決定》修正。
1988年9月2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郊區植樹造林條例〉的決定》修正。
1985年8月3日北京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農村林木資源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北京市綠化條例》於2009年11月20日由北京市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於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北京市城市綠化條例》和《北京市郊區植樹造林條例》同時廢止。《條例》共7章78條,涵蓋總則、規劃與...
《北京市城市綠化條例》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關於發展北京市城市綠化事業制定的條例。檔案信息 【時效性】自2010年3月1日《北京市綠化條例》施行,該條例和《北京市郊區植樹造林條例》同時廢止 【發布單位】80101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一、北京市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編輯 語音 (一)將第十三條修改為:“嚴格控制徵收、占用基本農田。除國務院批准的國家重點工程外,其他建設項目禁止徵收、占用基本農田。”...
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對下列地方性法規作出修改: 一、關於議案的若干暫行規定 1.將第二條修改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北京市人民...
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的決定》第1次修正;根據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2次修正)
《北京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而制定。該《條例》經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1993年5月7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8年11月5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檔案來源】北京市 北京市農村集體所有荒山荒灘租賃條例 (1994年9月9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7年6月9日公布 1997年7月1日起施行。中文名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上海市植樹造林綠化管理條例》的決定 頒布時間 1997年06月09日 實施...
1989年4月2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1983年3月16日北京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7年2月25日北京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改《關於議案的若干暫行規定》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關於議案的若干暫行...
三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7月27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7年9月4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勞動保護監察條例〉的決定》第...
第三十二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9月22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2005年9月9日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條例》,...
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對《北京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作...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北京市地方性法規中若干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定的決定》在2004.05.27由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北京市地方性法規中若干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定的決定 ...
《北京市徵收城市容納費條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1999年3月30日決定廢止,現予公告。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廢止《北京市徵收城市容納費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現予公告。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年5月27日 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廢止《北京市電信通信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4年9月9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荒山、荒灘開發利用,促進農村經濟...
水源保護管理條例--(1995年7月27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9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密雲水庫懷柔水庫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根據2016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2022年5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修訂 條例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
1990年9月8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1995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1994年1月14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5年10月20日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的決定》修正。中文...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縣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結合本市具體情況,作如下決定: 一、本市新的一屆區、縣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1998年年底以前選出。新的一屆區、縣人民代表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