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吸毒是一種社會現象,主要表現為香港青年結隊北上珠三角等地吸毒,“異地”尋求刺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上吸毒
- 屬性:社會現象
- 對應:香港青年
- 對象:“異地”尋求刺激
官方要求,外界評價,舉例說明,
官方要求
國家禁毒委員會日前發布訊息,要求全中國各地從2009年7月至10月組織開展娛樂場所涉毒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內地大型反娛樂場所毒品掃蕩行動,對香港遏制青少年北上吸毒相對有利,香港應抓住時機進行配合,包括:與內地協商,限制曾有北上吸毒紀錄的青少年,短期內不得返回內地;勸說北上吸毒青少年的家長,同意其子女接受輔導或戒毒;以及配合深圳當局對娛樂場所涉毒情況進行明察暗訪,提供本港青少年經常北上吸毒的娛樂場所的情況,打擊北上吸毒黑點。
國家禁毒委員會要求全國各地開展對吸毒人員排查登記和管控行動,在娛樂服務場所涉毒問題專項治理行動中,要求各地對第一次查獲的吸食、注射新型毒品人員要嚴格依法予以處罰;如發現正接受社區戒毒或曾接受過強制性戒毒的,一律予以強制隔離戒毒。香港市民包括青少年若北上吸毒,已違反了內地法規,要受到內地依法處罰。港深兩地應互相配合,對北上吸毒受到內地處罰的香港市民包括青少年,考慮禁止他們在短期內再返內地。
國家禁毒委員會要求全國各地,對娛樂場所涉毒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查處的涉毒娛樂服務場所,要依法予以停業整頓、吊銷執照或取締;對發現有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縱容參與販毒活動的經營業主,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2008年數字,香港3400名21歲以下吸毒者中,近一成三承認曾北上吸毒。對深圳一些吸引本港青少年北上吸毒的黑點,香港當局通過對北上吸毒青少年及其他渠道的調查,向深圳當局提供有關情況和名單,配合國家政策打擊這些荼毒本港青少年的娛樂場所。
外界評價
禁毒常務委員會主席石丹理表示,當局可以考慮16歲以下青少年,申請“回鄉卡”時附加條文,單獨過境要有父母準許,或子女過境後,父母可以核查資料,避免父母對子女到內地吸毒一無所知。石丹理的建議涉及面太寬,有一刀切之嫌。禁毒專員黃碧兒對此認為,有關建議要詳細考慮,因為可能影響每日跨境上學的學童。另外,也影響其他有需要往返兩地的青少年。較為可行的做法,是針對有北上吸毒紀錄的青少年,可考慮限制他們短期內再返內地,以幫助他們遠離毒禍。
舉例說明
2009年7月初在深圳娛樂場所吸毒而被深圳警方拘留15天的119名港人。特區政府準備派出外展社工隊,在“邊境交接”時即場遊說獲釋青少年的家長,批准其子女接受輔導或戒毒。有的家長可能擔憂子女接受輔導或戒毒,會被學校勒令停學或開除;為釋除家長的擔憂,當局應規定學校不得歧視或開除自願接受輔導或戒毒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