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武裝力量

1989年通過的匈牙利憲法修正案規定:匈牙利武裝力量包括匈牙利國防軍和邊防軍,其基本任務是用軍事手段保衛祖國,捍衛匈牙利獨立以及匈牙利國家秩序、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保衛國家邊界,履行國際條約所規定的軍事義務。此外,還承擔其他防衛任務,參與執行民防任務。軍隊忠於憲法,國家元首兼任武裝力量總司令,國防部長由文官擔任,負責制訂防衛政策和軍政管理,軍隊的軍事指揮權則屬於國防軍司令部。戰時成立國防委員會,總統任主席,國防委員會包括:總理、國會主席、國防部部長、內務部部長、外交部部長和國防軍總司令、總參謀長等。國防部為最高軍事行政機關,負責制定國防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武裝力量由正規軍隊和準軍事部隊組成。正規軍隊分陸軍和空軍防空軍兩個軍種。總參謀部為最高軍事指揮機關,負責軍隊的指揮、訓練和管理等。總統通過國防部和總參謀部對軍隊實施領導和指揮。1989年12月開始實行與政治體制變革前不同的軍事指揮體制,1994年1月,根據新的國防法和國際慣例,匈牙利政府改組軍隊指揮機構,將國防部與國防軍司令部合併。國防部部長作為國防軍的直接指揮官全權掌管國防事務。現任國防部部長塞凱雷什·伊姆雷(Imre,Szekeres),國防部國家政治秘書伊萬茲克·伊姆雷(Imre,Ivancsik),國防軍總司令哈弗瑞爾·安德拉什(Andras,Havr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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