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青山區司法局

包頭市青山區司法局

包頭市青山區司法局是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青山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包頭市青山區幸福路街道七號街坊10棟2樓社區矯正管理大隊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包頭市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青山區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區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地區、行業、基層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全區人民調解、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社區矯正、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青山區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培訓和考核工作。
(四)負責全區基層司法所建設工作,指導、組織、監督管理基層司法所開展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管理青山區公證、律師、法律顧問及法律服務所工作。
(六)負責督促檢查政府各部門對相關法規、規章、決定的執行;指導全區的法制建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七)負責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工作。
(八)負責全局警車等物資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系統計畫財務工作;負責全系統審計監督工作。
(九)負責青山區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及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十)承擔青山區普法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和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青山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青山區司法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組織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政務公開、信訪、接待、綜合治理、目標實績考核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紀律檢查、行政監察、黨務、人事、機構編制、精神文明、幹部教育培訓、群團、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二)法制宣傳股(青山區普法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擬訂普法和依法治區工作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驗收和總結;負責全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學法用法培訓、法律知識考試;負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負責督促檢查政府部門對相關法規、規章的執行;負責普法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日常管理工作。
(三)法律服務股(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制定全區法律服務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區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和操作規範;負責指導、管理、監督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受理、審批法律援助申請,受理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監督法律援助人員承辦法律援助事項;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負責來訪接待、諮詢、登記工作,負責“12348”法律服務諮詢熱線解答工作。
(四)基層工作股
指導、管理全區基層司法行政工作;負責建設、管理基層司法所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法律服務所工作,開展對法律服務工作人員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檢查、評議工作;負責指導地區、行業、基層開展人民調解、矛盾糾紛排查治理工作;參與青山區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日常管理工作。
(五)社區矯正管理大隊(青山區處理和防範邪教問題辦公室)
負責管理社區服刑人員,會同公安機關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監督、考察;負責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教育和幫扶;負責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考核、獎懲;負責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全區反邪教警示教育和法律宣傳工作;負責全區各類邪教痴迷者和思想不穩定者的教育轉化工作;協調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對涉邪教人員的幫教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和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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