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白雲鄂博礦區文體旅遊廣電局

包頭市白雲鄂博礦區文體旅遊廣電局

包頭市白雲鄂博礦區文體旅遊廣電局(以下簡稱“區文體旅遊廣電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區商務局牌子。

根據中共包頭市委員會、包頭市人民政府批准的 《白雲鄂博礦區機構改革方案》和白雲鄂博礦區印發的《白雲鄂博礦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區文體旅遊廣電局貫徹黨中央關於宣傳、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包頭市委和區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白雲鄂博礦區文體旅遊廣電局
  • 外文名:Baotou Baiyunebo mining area sports, tourism, radio and Television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包頭市白雲鄂博礦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機構設定,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包頭市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事業政策措施。負責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加強文化領域、廣播電視陣地、廣播電視網路意識形態安全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白雲礦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貫徹旅遊市場開發戰略,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和四季旅遊,培育全區文化旅遊市場。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化項目、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加強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文化館(站)等基層文化場所建設。加強藝術表演團體建設,指導文化行業的協會、學會等社團開展文藝活動。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
(六)指導、推進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做好全區文物保護工作。承擔文化遺產申報工作,協同相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文物考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承擔推薦全國、自治區、包頭市文物保護單位和確定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區文博系統的文物搶救保護和弘揚利用工作。
(八)指導、管理全區文物、博物館事業。負責推動全區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區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工作。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擬定文物和博物館有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編制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規劃並推動落實,組織開展重大文物保護科技創新工程,促進文物保護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九)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定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民族文化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十一)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安全生產、 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動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二)負責對全區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 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協調全區性廣播電視主題宣傳、專題宣傳和重大宣傳活動,對全區廣播電視節目進行審聽審看,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三)負責推進全區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組織制定全區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四)負責全區廣播電視系統重大工程、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區廣播電視系統安全播出、預防處置突發事件和保衛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廣播電視機構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重大宣傳活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十五)指導、監管全區文化旅遊市場、廣播電視、文物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電影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六)開展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加強廣播電視對外傳播能力建設,推動白雲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走出去。管理、指導文物和博物館開展交流與合作。
(十七)研究全區體育發展規劃,編制並實施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制改革。
(十八)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事業發展,推行全民健身實施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區級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指導街道、社區體育工作。
(十九)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設定全區體育運動項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和業餘訓練 工作。
(二十)組織承辦參加自治區、包頭市重大比賽,主辦全區綜合性體育比賽。制定並頒布白雲礦區競賽規則,管理全區性比賽和裁判員隊伍。
(二十一)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全區青少年體育組織建設。
(二十二)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服務標準化建設,培育、發展體育市場,規範體育經營活動。
(二十三)組織指導體育文化、宣傳教育、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指導全區性體育社團。開展對外體育交流合作。
(二十四)研究商務發展趨勢,制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十五)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二十六)研究提出促進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體系建設工作。
(二十七)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督促指導商貿服務業、大型商貿(會展)活動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八)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白雲礦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全區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肉類等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依法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九)擬訂全區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區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國家對外貿易相關商品、技術進出口計畫的管理。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和加工貿易管理辦法。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三十)執行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負責全區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管理黨政機關境內舉辦展會活動。
(三十一)貫徹落實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協助商務部、自治區商務廳和包頭市商務局開展相關工作。協調指導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參與商務部、自治區商務廳和包頭市商務局涉及我區的經貿談判。
(三十二)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加強與俄羅斯、蒙古國和“一帶一路”合作夥伴的經貿合作。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境外資源合作、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承擔白雲鄂博礦區對外援助工作職責和國家對外援助項目。
(三十三)指導和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利用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負責外商投資促進相關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協助做好經濟技術開發區、邊境(跨境)經濟合作區的有關工作。
(三十四)加強地區間合作交流,積極參與滿都拉口岸開放、 建設、運行等工作。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和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推進工作中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口岸合作事宜。積極參與包頭市向北開放、創新與俄蒙合作機制的相關工作。
(三十五)牽頭統籌協調全區服務業工作。
(三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職責分工

1、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場經濟秩序、酒類流通等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商務局牽頭推進商務領域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2)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承擔白雲礦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監管和酒類食品安全。
2、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流通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商務局負責組織擬訂藥品流通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
(2)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藥品流通監管。
3、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商務局負責肉類、蔬菜儲備管理。
(2)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棉花、食糖、化肥、藥品等重要物資的儲備管理。

機構設定

區文體旅遊廣電局不設內設機構。

行政編制

區文體旅遊廣電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文體旅遊廣電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解釋的辦理工作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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