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昆都侖區醫療保障局,是包頭市昆都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昆都侖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黃河大街116號市民大廳4號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相關政策、規劃、標準。
(二)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包頭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四)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包頭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落實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對簽訂服務協定的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
(五)落實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採購信息化建設。
(六)落實包頭市制定的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負責全區及異地定點醫藥機構的準入申報初審工作。執行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落實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落實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及待遇調整機制,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落實包頭市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落實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預決算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二)醫療服務與招標採購股。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包頭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並監督實施,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包頭市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落實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負責全區及異地定點醫藥機構的準入申報初審工作。對簽訂服務協定的醫療機構、零售藥店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國家、自治區、包頭市要求,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承擔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包頭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執行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執行包頭市藥品和醫用耗材網上集中採購服務流程和操作規範。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採購信息化建設。
(三)規劃財務與基金監管股。落實包頭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落實包頭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執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執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具體實施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