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行志願者協會成立於2011年5月9日,是全國重點大學重慶大學、在校團委領導下、由校社聯協助管理,聯合其他有志於服務社會的青年大學生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公益學生組織。協會致力於組織一個全國性的愛心組織,將社團做大做強,將社團接力棒傳播到全國各地。勵行志願者協會相信並尊重每一位社員,追求卓越與奉獻,崇尚責任感和誠實的品格,依靠團隊精神達成共同目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勵行志願者協會
- 外文名:Lixi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
- 機構性質:非營利性公益學生組織
- 成立時間:2011-5-9
基本信息,基本任務,宗旨,歷史,主要歷史,勵行大事記,歷代會長,主要活動,愛心包裹,愛心雨傘,趣味運動會,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成員,第三章 組織管理機構,第五章 財務管理,第六章 社團終止操作,第七章 獎懲措施,
基本信息
勵行志願者協會成立於2011年5月9日,是全國重點大學重慶大學、在校團委領導下、由校社聯協助管理,聯合其他有志於服務社會的青年大學生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公益學生組織。協會致力於組織一個全國性的愛心組織,將社團做大做強,將社團接力棒傳播到全國各地。勵行志願者協會相信並尊重每一位社員,追求卓越與奉獻,崇尚責任感和誠實的品格,依靠團隊精神達成共同目標。
基本任務
培養當代大學生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健康成長;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團成員提供服務;培訓青年志願者;開展與其他志願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
宗旨
勵有志青年之志,篤團結友愛之行。
歷史
主要歷史
重慶大學勵行志願者協會創建於2011年5月9日,是重慶大學旗下一支進步迅速,發展穩健的志願者隊伍。
勵行大事記
2011 年,勵行志願者協會誕生。
2011年,承辦中國扶貧基金會的愛心包裹項目。
2013年,勵行志願者協會新的部門“網宣部”誕生。
2015年,勵行志願者協會新的部門“素拓部”誕生。
歷代會長
第一屆:陳鵬山
第二屆:朱萬平
第三屆:李曉輝
第四屆:劉曉菊
第五屆:曹曉雲
第六屆:張勇
第七屆:張勇
主要活動
愛心包裹
愛心包裹(項目),是中國扶貧基金會發起的一項全民公益活動,通過動員社會力量捐購愛心包裹的形式,關愛貧困地區及災區小學生。項目以搭建透明、便捷的公益參與平台,推動全民公益為使命。愛心包裹中的善品是根據受益對象需求的不同精心配備的學習和生活用品。在重慶大學由勵行志願者協會承辦。
愛心雨傘
愛心雨傘是勵行志願者協會自行發起的校園基礎設施建設與微公益的經典活動,是定製帶有特定的標識的雨傘,將其分別置放在重慶大學虎溪校區第一教學樓、圖書館、綜合樓等人流聚集的地方的出入口。需要使用的人登記個人信息即可使用,歸還時簽字即可。社團志願者對這些雨傘進行檢查、護理、更換。
通過“愛心雨傘”活動中的依靠雨中送傘傳遞關懷,服務重大師生的方式,增加了校園公益服務的新穎和獨特性,將受到更多同學和老師的關注。在2017年“重慶大學最受歡迎的社團”評選活動中榮登前十,愛心雨傘也成為廣受師生歡迎的活動。考慮到重慶大學公益服務平台的對外公益等弊端,本次活動通過最傳統的且又打破傳統的傳遞關懷的方式,讓更多的師生感受到公益的溫暖及勵行志願者協會的志願服務。通過前期的充分準備,活動形式新穎內容豐富有趣,再加上前期中期宣傳和持續多年的經驗積累,使得整個活動具有較強可行性,並能有好的效果,達到活動目的。
趣味運動會
趣味運動會是由社團內部策劃的為了鍛鍊勵行志願者協會成員各項能力以及團隊意識的活動。它的運動項目多樣並且非常有趣,舉辦時間大多是在每年的五月份。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社團名稱:勵行志願者協會
社團口號:勵有志青年之志,篤團結友愛之行
第二條 社團性質:在校團委領導下,由校社聯協助管理,以核心“豐田助學金”受助者集體為,聯合其他有志於服務社會的青年大學生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公益學生組織。
第三條 社團奮鬥目標:聯繫接受“豐田助學金”資助的其他19所高校的受助學生,組建一個全國性的愛心組織,把社團做大做強,將愛心接力棒傳播到全國各地。
第四條 社團宗旨:借鑑吸收現代社會文明價值觀念,立足於社會道德自律和自身素質的提高,傳承互助團結的志願者精神,團結有志青年,大力倡導敬德精神,呼喚人們的愛心,為提高全社會的道德水準而奮鬥。
第五條 社團的價值觀:我們相信並尊重我們的每一位社員;我們追求卓越與奉獻;我們崇尚責任感和誠實的品格;我們依靠團隊精神來達成共同目標;我們鼓勵靈活性和創新實踐。
第二章 成員
第六條 具有愛心,想為社會做出貢獻的人可進入本社。
第七條 想在社團工作中提升自己能力且具有愛心者可進入本社。
第八條 凡獲得“豐田助學金”的同學原則上無條件進入本社。
第九條 本社通過新學期納新的方式招納新成員。
第十條 社團成員有以下權力:本社成員有獲得參加本社團活動或為本社團服務的優先權:本社成員有參加評優評先的權力;本社成員有本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本社成員有對本社團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本社成員有參加全體社員大會的權力;本社成員有對社團幹部的監督建議權;本社成員有接受社團指導和培訓的權力;本社納新成員有自願入會和自由退會權;“豐田助學金”獲得者在畢業前原則上不得退會;本社成員有批評社團內任何組織和成員的權力;以及聯合本社一半以上成員要求彈劾社團任何幹部的權力。
第十一條 社團成員有以下義務:本社成員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嚴守校規;本社成員需維護本社團的利益及榮譽;本社成員需有責任心,敢為擔當;本社成員需無條件執行本社團的決議;本社成員需參加本社團的相關活動;本社成員需團結互助,共同進步;在社團內部不可搞幫派主義;本社成員需向本社團反映情況並提供相關資料;本社成員需對社團幹部履行監督建議的義務;本社成員需對社團的活動,資金和公共財產進行嚴格的監督;本社成員需對新成員進行相關的指導和培訓,包括生活學習和社團事務等方面;本社成員需對本社的長遠發展建言獻策。
第三章 組織管理機構
第十二條 本社團接受校團委和指導老師的指導。
第十三條 本社團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社員大會。所有方案均當服從於大會決定。全體社員大會周期性召開,原則上是在每年的開學和散學期間召開,其主要職權有:聽取和審查社團各組織部門的工作報告和總結;討論並決定社團的重大問題,確定社團發展方向;制定並執行內部的重要決定;選舉社團各組織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制定或者修改社團章程及各項重要檔案。
第十四條 本社團預設:社長一名,副社長二名,理事長一名,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網宣部,實踐部,外聯部各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至二名(其中辦公室設主任和副主任各一至二名)。以下是其所行使職能:
主席團
總領社團一切事物,對整個社團負責。團結各個負責人,將社團的事情處理妥當 。
辦公室
負責新成員的檔案建立及保存,處理退出社團人員以及往屆社團人員的信息檔案保存等;負責社團會議的記錄、整理、總結等(主要是社員大會以及,其它重要會議);負責制定各階段的培訓計畫(與社團各部門溝通後,了解各方面的培訓需求再制定)。
實踐部
組織執行本社團的一切活動,包括前期準備(海報、橫幅、宣傳資料的張貼和發放等),活動組織以及活動善後工作。接受組織部建議,按照實際情況組織本社團成員執行社團相關決議。
宣傳部
與網宣部共同負責向重慶大學師生與社團活動或宣傳本社團;定期制定並執行社團的宣傳計畫等。並且負責製作作用於宣傳或者宣傳本社團的海報、展板、宣傳單、視頻和PPT等各種資料,並且在舉行活動時拍攝視頻和照片。
網宣部
與宣傳部共同負責向重慶大學師生與社團活動或宣傳本社團;定期制定並執行社團的宣傳計畫等。通過人人、微博、微信及QQ、校內官網、校園廣播、虎溪之聲等渠道進行各方面的宣傳。
組織部
策劃本社團舉行的一切活動,擬定詳細的執行策劃書(包括人員的調配,任務的分配並交給實踐部執行);制定社團會議相關事項,包括會議內容,會議時間,會議所需的相關資料以及會議場所;與外聯部一起負責社團的內部建設工作(包括社團的凝聚力、社團文化等)。
外聯部
負責本社團活動經費的籌措和管理;負責建設本社團與其他校內或者校外社團、組織之間的聯繫。包括與其他社團之間的聯誼活動,共同組織、實施活動等。
各機構負責人:各部負責人要團結其所管轄部門的全體人員,齊心協力為社團服務;機構負責人須互相團結,並同會長、副會長保持聯繫,了解社團的現狀,制定社團的發展戰略。各部負責人與會長、副會長和理事長組成本社團的理事會共同負責處理本社團的日常事務。
註:(本社團成員一律平等,一律遵從本社團的規章制度。職位不同只是分工不同,本社團所有成員都有權利和義務為本社團建言獻策,都應該為社團的每一次活動竭盡全力,都應該對整個社團未來的發展負責。)
第十五條 本社負責人每年一換,新的負責人團體在年終工作交接會議上選出。
第十六條 本社每年六月份舉行社團年終工作交接會議,本會要求本社2/3以上的成員參加,否則會議結果視為無效,本會議主要議程為:本屆負責人總結本年的工作詳情,並對本社未來的發展作詳細可行的規劃;通過競職演講和公開投票選出新的負責人團體。
第十七條 對於不負責任的主要負責人,社團有權在徵得半數以上的其他社團主要負責人的同意後,免除其職務,並可根據實際狀況選出暫時負責人,待舉行社員大會時再重新舉行選舉,選出負責的幹部。
第四章 活動
第十八條 本社活動須和人類的愛心慈善有關,不得以社團名義舉行任何形式的營利性活動,或者為個人或相關組織謀利。
第十九條 本社活動須具有極強的安全性,在活動期間,不得出現損壞公物甚至人員傷亡情況。
第二十條 本社活動須經過半數以上的成員及全部負責人的同意方可舉行,本社活動可不局限於本校或重慶市,可在全國範圍內舉行。
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二十一條 本社經費來源:會員會費;由豐田公司總部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贊助;級主管部門撥款;其他收入如捐贈,義賣等活動所得的收入。
第二十二條 本社財務管理權有本社社員大會所有,平時由外聯部相關成員實行出納管理,並由會長,副會長及各部負責人監督。
第二十三條 本社財務明細須以書面形式在年終總結大會上告知本社社員,並以電子表格形式公布於本社的相關網站,部落格等處。
第二十四條 本社財務歸本社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
第二十五條 本社資金來源須根據重慶大學“關於社團財務的有關規定”制定,不得以破壞學校和本社名譽籌措資金。
第二十六條 社團終止後的財務處理:在本社終止前,須在校團委組織下成立社團財務清算小組,清理資產,制定報表,在清算期間不舉行清算以外的活動;社團終止後的相關遺產,在校團委的監督下,按照重慶大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 社團終止操作
第二十七條 本社團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則需制定出一份完整清晰的社團終止檔案,其中必須包括終止原因和終止善後安排。
第二十八條 社團終止檔案需全體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指導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執行終止程式。
第七章 獎懲措施
第二十九條 本社團需制定相關的獎懲依據,並嚴格按照規定對每一名在社成員進行考核然後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相應的獎懲。
第三十條 對於在考核結果中表現優異的成員,根據社團相關規定進行獎懲,同時將其作為學校社團評優評先的候選人。
第三十一條 對於在考核結果中表現欠佳的成員,根據社團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其中情節嚴重者勒令退團,並除名。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由半數以上成員聯合提出,並召開全體社團大會進行討論,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同意以後方可修改。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本社團被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社團指導老師:學生工作辦公室王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