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關於發布《勞動監察規定》的通知在1993.08.04由勞動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部關於發布《勞動監察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3年08月04日
- 實施時間:1993年08月04日
- 頒布單位:勞動部
勞動部關於發布《勞動監察規定》的通知在1993.08.04由勞動部頒布。
勞動部關於發布《勞動監察規定》的通知在1993.08.04由勞動部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為了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加強勞動監察工作,保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
為了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範勞動保障監察行為,制定本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所屬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下簡稱勞動保障法律)的情況進行監察,適用本規定;全文共六章四十八條。檔案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 25 號 《關於...
勞動部關於頒布《礦山安全監察工作規則》的通知在1995.11.06由勞動部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礦山安全監察工作,促進礦山安全監察工作的規範化和制度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應按本規則所規定的內容,依法對礦山企業及其主管部門開展礦山...
勞動部關於頒發《漏電保護器安全監察規定》的通知在1990.06.01由勞動部頒布。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以下簡稱漏電保護器)的安全監察工作,保證產品的安全性能及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漏電保護器,是指當電路中發生漏電或觸電時,能夠自動切斷電源的保護...
勞動部關於頒發《有毒作業危害分級監察規定》的通知 勞動部關於頒發《有毒作業危害分級監察規定》的通知在1994.01.26由勞動部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勞動部門:為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監察工作,現頒發《有毒作業危害分級監察規定》,望認真貫徹執行。
勞動部發出關於建立勞動監察機構配置勞動監察人員編制意見的通知(中編辦[1994]224號)後,各地勞動行政部門結合貫徹實施《勞動法》,加強了勞動監察體制建設,已有27個省級(省、直轄市、自治區)勞動行政部門、近2000個市(地)縣(區)勞動行政部門建立了勞動監察機構,並按規定配備了一批勞動監察員。
《勞動部關於建立勞動監察情況報告制度的通知》是勞動部發布的檔案。檔案內容 勞動部關於建立勞動監察情況報告制度的通知 (勞部發[1995]20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為及時了解和掌握全國勞動監察工作情況,加強對各地勞動監察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切實做好勞動監察工作,現就建立...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建設項目(工程)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勞動法》,制定本規定。修訂信息 2004年10月18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審查辦法》, 2004年12月14日...
二、勞動用工年檢的時間和範圍。勞動用工年檢每年開展一次,一般在每年年初或年末進行,具體時間由各地自定。勞動用工年檢的範圍包括《勞動法》調整範圍內的所有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均應主動接受年檢。對沒有按規定參加年檢的用人單位,勞動監察機構應組織力量進行監督檢查,避免出現勞動監察的盲點。三、勞動用工年檢的...
9.原固定工中經批准的停薪留職人員,願意回原單位繼續工作的,原單位應與其簽訂勞動契約;不願回原單位繼續工作的,原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關係。10.根據勞動部《實施〈勞動法〉中有關勞動契約問題的解答》(勞部發〔1995〕202號)的規定,黨委書記、工會主席等黨群專職人員也是...
【發布日期】1996-07-02 【生效日期】1996-07-02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勞動部關於建立勞動用工年檢工作制度的通知 (勞部發〔1996〕21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勞動法》施行以來,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認真履行勞動監察職責...
(七)遵守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規定情況;(八)承辦對外勞務合作、境外承包工程和組織公民個人出境就業的機構維護境外就業人員合法權益情況;(九)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勞動監察的其他事項。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實施勞動監察時,可以直接派勞動監察員到用人單位檢查;也可以向用人單位下達詢問通知書,...
《內蒙古自治區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而制定。本條例大案制定是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規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公告信息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十五號 2010年3月25...
為此,現通知如下:一、用人單位錄用職工必須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遵循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保證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用人單位只有在生產經營需要並能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法》第三條規定的各項勞動權利時,方可錄用職工。嚴禁用人單位在沒有正常工作崗位的情況下搞假招工。二、...
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反映或者轉達與勞動保障工作相關的建議、意見和要求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認真聽取並予以答覆;對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提請處理的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第十二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依照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部關於印發《勞動安全監察車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2.06.03由勞動部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加強勞動安全監察工作,我部從1990年開始陸續為各地勞動部門配備勞動安全監察車。為加強車輛管理,制定了《勞動安全監察車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