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一裁終局制

勞動爭議一裁終局制,依照法律規定的某些類型的勞動爭議經仲裁庭裁決後即行終結的制度。在中國,適用一裁終局的勞動爭議案件有兩類:一是小額仲裁案件,即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二是標準明確的仲裁案件,即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以上案件的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對於適用一裁終局的勞動爭議案件,法律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規定了不同的救濟途徑: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爭議一裁終局制
  • 定義:依照法律規定的某些類型的勞動爭議經仲裁庭裁決後即行終結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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