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改造生產管理委員會

勞動改造生產管理委員會是根據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改造條例》的規定,中央和省、市成立勞動改造生產管理委員會,領導和監督勞動改造生產計畫的實施。委員會由各級財政經濟委員會、各有關財政經濟部門和公安、司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勞改積極分子委員會簡稱勞積會。中國監獄、勞改隊內的犯人組織。根據《監獄、勞改隊管教工作細則》的規定,勞改積極分子委員會由犯人中的勞改積極分子選舉產生,經監獄、勞改隊審核批准。任務:(1)協助勞改工作幹部搞好犯人的學習、一伙食、衛生和文體活動;(2)在勞改工作幹部的領導下,維護監規紀律;(3)帶動犯人積極勞動,努力完成生產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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