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動物檢疫標準體系
- 外文名:Animal quarantine standards system
- 領域:衛生檢疫
- 意義:保證動物衛生和公共衛生
- 對象:動物
- 依據:《動物防疫法》
定義,國際標準,國外研究進展,國內研究進展,
定義
動物檢疫標準體系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所涉及的動物衛生管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和體系建設需要制訂的重複和共同使用的規則、導則、程式或特性的檔案。制訂這些標準,可以保證動物衛生和獸醫公共衛生監督執法的科學、統一、透明和高效。
動物檢疫標準體系是指由國家動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發布的動物檢疫技術規範,其內容有動物檢疫操作規程、標準、檢驗方法等。動物檢疫標準具有較強的科學性、技術性,並帶有強制性和統一性,是動物檢疫人員在實施檢疫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的操作規範和判定標準。這類法規有:農業部頒發的《動物檢疫操作規程》、《生豬屠宰操作規程》、《種畜禽調運檢疫技術規範》等。
國際標準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rldOrganization for Animal Health,OIE)創建於 1924 年 1 月 25 日,總部設在法國巴黎,有 168 個成員。作為一個國際性的政府間動物衛生技術組織,OIE 的主要職能是向各國政府通報全世界的動物疫病發生和發展的信息,以及控制這些疫病的辦法;制定動物疫病監測和控制方面的法典和標準;審查動物和動物產品貿易的衛生規定,並在成員國間協調。
OIE 制定並出版的《國際動物衛生法典》不但是動物及動物產品國際貿易中世界各國應當遵循的動物衛生標準,也是整個動物疫病防治的國際標準。《國際動物衛生法典》既是 OIE 多年工作的成果,也是各成員國最高獸醫衛生行政當局一致意見的體現。加之 WTO 將 OIE 的標準、準則和建議列為 SPS 協定的標準、準則和建議,因此,《國際動物衛生法典》在全世界範圍內具有權威性。
OIE 制定的國際規則中,涉及到動物檢疫的規定主要包括動物和動物產品進出口程式、風險分析、獸醫職業道德和國際動物衛生證書幾個方面。
《國際動物衛生法典》中關於檢疫的定義,是指在獸醫當局監督之下,使動物完全保持隔離、不與其它動物有任何直接或間接接觸,以便進行一段時間的觀察,必要時需作試驗和治療。這一概念主要適用於兩種情況,一種是進出口貿易中,動物在啟運地(特定的動物隔離場所)進行一定時間的隔離觀察,合格的簽發國際動物衛生證書準予出入境。到達目的地後也要進行一定時間的隔離觀察,合格的憑證簽章放行;另一種情況是發生疫情時,對疫點和/或相關區域的動物實施一定時期的隔離、封鎖,以防止疫病傳播、擴散。邊境口岸和檢疫站必須根據國際交通運輸量和流行病學情況設定獸醫機構,包括配備人員、設備、場所,以便進行:臨床檢查,從活畜採集診斷用標本材料,採取患病或疑似患病動物屍體及懷疑污染的動物產品樣品;檢查並隔離患病或疑似患傳染病的動物;對運輸動物和動物產品用的車輛進行消毒,需要時進行殺蟲處理。另外,各口岸和國際空港最好配備對泔水或其它對動物健康有危險材料進行滅菌或焚燒的設施。
國外研究進展
從美國、加拿大等畜牧業已開發國家的動物檢疫標準體系來看,他們都存在著如下幾個顯著的特點,即“嚴進寬出”的進出境檢疫、風險評估制度、將國家監測計畫的監測結果作為檢疫出證的條件及區域化管理。
1.“嚴進寬出”的進出境檢疫
無論美國、加拿大,還是歐盟成員國,對邊境檢疫的要求都是非常高的。如對邊境檢查站的嚴格審批程式、要求出口國的嚴格出征制度、到港後的嚴格報關制度、嚴格檢驗程式、長時間的隔離檢疫等。在這方面,美國的進出境制度尤其值得深思。
為避免牽扯過多的精力,也為了使美國動物及動物產品出口順利,美國對出口方面的衛生要求非常簡單,也沒有過多的條款規定,據簡單統計,美國有關動物及動物產品出口方面的規定只有 16 頁,可以出口的空港和海港分設在 18 個州,共有28 個港口。但美國對進口的要求卻非常嚴格,僅在衛生要求方面的規定就達到 200頁,相當於出口要求的 12 倍;除此之外,APHIS 還嚴格限制進口港的數量,並對進口港設施設備特別是隔離設施給予了嚴格要求。在動物進口方面,只有洛杉磯、邁阿密和紐約 3 個港口符合進口活禽或活反芻動物的條件。
通過實施“嚴進寬出”的進出境檢疫,可以達到簡化出口程式,擴大出口數量;二是限制進口數量,維護本國利益;減少外來疫病發生的目的。
2.風險評估制度
從美國、加拿大的進出境檢疫體系看,為控制動物疫病傳入的風險,他們普遍採取的措施是:進口動物及動物產品前,現行開展風險分析和評估,降低疫病傳入風險。SPS 協定重申,不阻止任何成員國採取或實施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所必須的措施。但同時又規定,各成員國應確保制定的動物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符合人類、動物、植物生命和健康實情,並運用有關國際組織制定的風險評估技術進行風險評估。作為畜牧業已開發國家,美國、加拿大都非常重視風險分析工作,都設有從事這些工作的專門工作組。按照《國際動物衛生法典》的規定,動物風險評估工作主要涉及生物學因素、國家因素和商品因素三個方面。如果三個層次其中任何一個層次存在風險,即拒絕從該國家進口動物及動物產品。通過風險分析,在商品進口以前,這些國家便實施了降低外來病入侵的風險。
3.將國家監測計畫的結果作為檢疫出證的條件
動物疫病的監測,是調查和評價一個國家動物防疫工作狀況的得力工具,是進行動物流行病學分析的數據支持系統之一,也是證明一個國家或地區無疫病或無疫病感染所必不可少的數據支持體系。例如美國每年都要對 3~5 種動物疫病展開有計畫的官方監測工作,有的疫病長達數十年,直到消滅為止,如結核病、布病、馬傳貧等。
國外的動物檢疫都將國家或地方的動物疫病監測計畫的檢驗結果作為官方獸醫出具動物衛生證書的重要依據,在檢疫過程中只有發現異常情況時才進行必要的實驗室檢驗。一般情況下,官方獸醫根據執業獸醫的臨床檢查健康的結果和常規疫病監測、檢驗結果,就可出具動物衛生證書。
4.區域化管理
OIE 法典規定,區劃,是一個國家為促進國際貿易,根據《國際動物衛生法典》有關章節要求規定,對其國土按不同的動物衛生狀況劃分地理區域的過程;無疫區,是指某一國確定的區域,在《國際動物衛生法典》規定期限內報告沒有發生過《國際動物衛生法典》所列的某種疫病,在該區域內及其邊界,對動物和動物產品及其運輸實施有效的官方獸醫控制。當前,通過對動物實施區域化管理,逐步建立無疫區,作為動物疫病控制的一個基本策略已為許多國家成功地採用。
動物檢疫工作與無疫區的建設密切相關。美國、加拿大及澳大利亞等畜牧業已開發國家,動物移動檢疫監管的基本流通模式為:無疫病區——無疫病區;或無疫病區——監測區——緩衝區——疫區;或無疫區——疫病低度流行區——疫區;嚴格禁止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動物反向流動。通過劃定動物移動檢疫監管區域範圍,對滿足規定條件的動物和動物產品出具動物健康證書,允許其進行流通,可以有效控制動物疫病的傳播。
國內研究進展
我國現行的動物檢疫標準體系可具體劃分為: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和運輸檢疫。需要指出的是,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已正式施行,其中對動物檢疫制度作了較大的調整,強調動物檢疫工作要體現過程監管、風險控制、區域化管理和可追溯性相結合的基本原則。也就是說,現行的動物檢疫制度也必須隨之進行改革,以適應《動物防疫法》提出的動物檢疫新理念。
動物移動檢疫監管區域範圍,是指動物、動物產品出入何種區域,必須實施檢疫並出具檢疫證明,也就是對動物移動的檢疫監管。我國現行的動物檢疫制度,將動物移動檢疫監管區域範圍確定為出入縣境,將一個縣作為檢疫監管及出證許可權的單位,劃分為縣境內檢疫和出縣境檢疫換證兩種主要模式,這種設定事實上是缺乏
科學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