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縣公安局,協助主持全面工作,主持日常工作,主管隊伍建設、政治思想工作,主管政工室、紀委、監察室、督察大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勉縣公安局
- 外文名:Mianxian Public Security Bureau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縣委、縣政府、上級公安機關有關規定、決定和要求,實施全縣的公安業務工作。
(二)掌握、分析、預測敵情、社情,研究解決勉縣社會治安問題,不斷加強和改進公安保衛工作。
(三)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公安隊伍管理、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和公安宣傳工作,提高民警政治業務素質,監督檢查公安隊伍建設有關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加強公安隊伍的正規化、現代化建設。
(四)負責偵破勉縣境內危害國家安全及各類邪教組織案件;負責勉縣內各類刑事、經濟、涉毒、食品藥品案件的偵查,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
(五)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負責查出勉縣境治安案件,查處治安案件;預防和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負責處置轄區內群體性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六)管理轄區內槍枝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負責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業場所進行管理。
(七)依法管理戶籍和居民身份證,負責轄區內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轄區內居留、旅遊等有關事務。
(八)負責預防和處置境內暴力恐怖事件、緊急治安事件、突發事件、群體事件組織開展緊急救援工作,負責勉縣境內治安巡邏和“110”出警工作。
(九)協調、指導、監督本轄區國家機關、學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做好來勉縣首長和外賓安全警衛、大型經貿、文藝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全縣計算機等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查出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
(十一)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良好交通秩序,依法處理交通事故;依法對機動車輛進行管理,依法做好培訓、考核、發證等工作。
(十二)負責對犯罪嫌疑人和治安拘留人員羈押監管,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三)負責全縣消防安全,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十四)指導林業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全縣公安機關紀檢監察和警務督察工作;對全縣公安民警的執法工作進行跟蹤監督,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十六)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