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達奇區農業農村局

加格達奇區農業農村局,是加格達奇區政府所屬工作部門,辦公地址加格達奇區景觀大道33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加格達奇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加格達奇區景觀大道33號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加格達奇區農業農村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區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區水務局牌子。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農辦)設在區農業農村局,接受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調查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定區委農辦秘書股,負責處理區委農辦日常事務。區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區委農辦的統籌協調。
加格達奇區區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地委和區委關於“三農”、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執行涉農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的相關政策。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定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監督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畜禽糞污資源化、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監督執行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承擔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區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經授權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承擔農業農村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地區有關綠色(有機)產品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貫徹實施全區發展綠色經濟的總體部署,著力推動綠色(有機)產品產業戰略升級。
(十五)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區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戰略規劃、全區主要河流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利規劃。
(十六)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全區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許可權範圍內的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農村飲水工作。
(十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上級和本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上級和本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十八)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
(十九)負責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二十)實施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組織實施全區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並指導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二十一)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組織許可權內水利工程驗收有關工作。
(二十二)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區域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二十三)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二十四)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全區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二十五)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指導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二十六)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水工程調度工作。
(二十七)承擔河湖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調度督導、檢查考核,落實河湖長確定的事項。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九)職能轉變。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區水務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十)有關職責分工。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機構設定

(一)綜合辦公室(區委農辦秘書股、扶貧辦綜合股與其合署辦公)。負責機關的黨建、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公文處理、信息、宣傳、機要、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聯絡接待等行政事務。協調督促落實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貫徹落實中央、省、地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方針、政策和規定,研究制定全區配套政策和管理細則。制定全區精準扶貧實施意見和考核辦法。負責編制全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實施規劃;負責編制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評估論證、立項申報、計畫下達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區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統計和監測工作;負責全區扶貧系統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兩鄉扶貧開發和農業綜合開發工作。負責全區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的爭取、管理、監督和檢查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區貧困戶的建檔立卡、貧困狀況的動態監測、統計和扶貧信息化工作;負責做好貧困戶生產發展和產業化扶貧項目的組織實施,做好項目的申報、督導和驗收工作。負責做好金融扶貧工作。設立扶貧貼息貸款和互助資金精準扶貧基金擔保貸款儲備金,組織實施扶貧貼息貸款和扶貧互助資金工作。負責“雨露計畫”和農業實用技術培訓的組織實施,負責實施農村貧困家庭大學生資助項目。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農業農村業務辦公室(農業綜合監督執法股與其合署辦公)。農村社會事業。開展農業農村改革發展問題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和促進農民增收的政策建議。承擔農村土地承包、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和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全區農業農村工作重要綜合性材料。負責全區農業農村工作的新聞宣傳。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統籌協調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承擔美麗鄉村建設相關工作。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並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承擔畜牧獸醫及漁業行政職能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承擔農作物品種、種子(種苗)、種畜禽(遺傳材料)等相關行政許可審核審批。依法對農業投入品進行監督管理。指導農業綜合執法。
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實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建議。組織、指導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中長期和區域發展規劃。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經濟形勢分析。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組織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劃定工作。組織開展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農業投資項目。組織農業農村交流與合作。指導實施農業走出去戰略。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基層開展農村宅基地管理。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
負責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產業技術體系、農技推廣體系與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職業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擬定重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統籌組織農產品行銷促銷。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工作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起草種植業發展政策建議、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監測分析種植業產業發展形勢並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防災減災相關工作。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承擔國內植物檢疫及監督管理,承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負責農藥、肥料、植物檢疫等相關行政許可審批。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編制農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田建設管理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節水灌溉工程管理建設和農田建設信息化工作。編制耕地質量建設和保護髮展規劃。組織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評定耕地質量等級。承擔農機相關行政職能。
承擔畜牧獸醫行政審批工作;承擔動物防疫、動物衛生監督、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官方獸醫、執業獸醫、鄉村獸醫及獸醫器械監督管理執法工作;承擔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畜禽養殖和屠宰環節的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與相關職能部門協調推進全區山野菜、漿果(堅果)、特色養殖、食用菌、種植等綠色(有機)產品產業的發展。配合相關執法部門開展綠色(有機)產品市場執法檢查工作;負責綠色(有機)產品質量安全方面協調、指導工作。
(三)水務綜合辦公室(水務綜合監督執法股與其合署辦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地委和區委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擬定水利戰略規劃,負責提出上級和本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上級和本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組織查處涉水違法事件,協調和仲裁水事糾紛。實施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負責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的審查制度。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指導農村水利工作。負責全區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等水利設施的安全監管。承擔河湖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調度督導、檢查考核,落實河湖長確定的事項。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河流湖泊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四)所屬事業單位:
加格達奇區河湖保障中心:負責甘河橡膠壩、管理河道管理、落實區河長制領導小組的決策和部署等相關工作。
加格達奇區畜牧獸醫站:動物疫病預防及檢疫、養殖環節和屠宰環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指導技術等相關工作。
加格達奇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種子、農藥、化肥、農機、農產品質量、獸醫獸藥、生豬屠宰、動物衛生監督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職能等相關工作。
加格達奇區農業農機綠色產業技術推廣站:落實省深松補貼政策、承擔對全區農機商店及農機經銷商的產品質量投訴等相關工作。
加格達奇區農田建設項目指導中心:負責落實農業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等相關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