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服

中國古代漢族喪服原則之一,現在多已不用。指本該服輕而因故服重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加服
  • 地理標誌:中國
喪服原則之一。指本該服輕而因故服重喪。加服有以下幾種協形:一是為嫡加服。如祖為孫服大功,然若其嫡子巳亡,立此嫡孫又再亡,以其直接繼承於祖,則加服至齊衰不杖期。《 儀禮· 喪服》 傳曰:“何以加也?不敢降其適(嫡)也。有適子者無適孫,孫婦亦如之。”二是哀其無後而加服。如姑、姐妹、女兒已嫁者當降服大功九月,而以其無後改服齊衰不杖期。三是以輩尊者加服。如按古禮,外親之服不過緦麻,而外祖父服小功即此。《儀禮· 喪服》 又云:“為外祖父.傳日:何以小功也?以尊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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