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院組織

加拿大法院組織由聯邦和各省市法院組成。聯邦一級有加拿大最高法院和加拿大聯邦法院。加拿大最高法院於1875年設立,審理聯邦和各省議會的爭端和不服各省法院民、刑事判決的抗訴案件。

加拿大聯邦法院於1970年設立,以代替前加拿大財政法院;它是一個綜合審理法律、衡平法和海商法以及民、刑事案件的法院,設有一個抗訴庭和一個審理庭;不服該院判決的可向最高法院抗訴。各省設有各種下級法院,如郡法院、區法院、地方法院、家庭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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