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聰殺王鑑等案,發生於318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聰殺王鑑等案
- 發生時間:318年
- 涉及人物:劉聰
- 發生時期:漢主劉聰麟嘉三年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於漢主劉聰麟嘉三年(公元318年)四月。劉聰末年,嬖近女色。中常侍王沈的養女年方十四,有美色,劉聰納之,將立她為左皇后。尚書令王鑑、中書監崔懿之、中書令曹恂都憎惡王沈,就聯名上書勸諫道:“臣等聽說王者立後,比德天地。生承宗廟,亡配后土,必擇世德名宗,幽閒令淑,才能合四海之望,稱神祇之心。自麟嘉以來,陛下淫亂於色,王沈刑餘小礦,縱然是他弟女,也不可塵污瓊寢清廟,況且只是他婢女呢!六宮妃嬪都是公子公孫,為何一旦叫一個婢女來主持?臣等恐怕無福於國家。”劉聰讀了上書,大發雷霆,派中護軍靳準收捕王鑑、崔懿之、曹恂等,並準備押送東市斬首。左光祿大夫王延聽說後,馳入宮中,將要上諫,宮門守衛不為他通報。王鑑等臨刑,王沈用手杖敲擊他的頭說:“你這個庸奴,還能與我再作對嗎?我老子如何,關你什麼事!”王鑑嗔目叱罵:“使大漢滅亡的,正是你這鼠輩與靳準等人!”靳準聽了,對王鑑說:“我受詔收君,有何不善!”王鑑:“你害殺皇太弟,使聖上獲不友悌的惡名。國家豢養你們這些人,怎樣會不滅亡!”靳準大怒,即時將他們處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