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年

劉春年

男,1947年出生,參加工作後一直在人民法院工作,先後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任研究室副主任、人事處處長。

後任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院長。(副廳級)

1998年3月至2004年4月,任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04年4月至2007年2月,任鄭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09年,經河南紀檢監察機關查證,其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4.5萬元;在審判活動中徇私舞弊,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收受禮金5000元;省委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撤銷副廳級幹部待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春年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任免情況,

人物履歷

劉春年,男,1947年出生,參加工作後一直在人民法院工作,先後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任研究室副主任、人事處處長。
後任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院長。(副廳級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劉春年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劉春年
1998年3月至2004年4月,任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04年4月至2007年2月,任鄭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任免情況

2009年,經河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證,其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4.5萬元;收受禮金5000元;利用職權偽造幹部錄用檔案,偽造畢業證、招工檔案,為其親屬安排工作;在審判活動中徇私舞弊,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省委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撤銷副廳級幹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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