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征峰

劉征峰

劉征峰,男,漢族,1988年生,四川威遠人,中共黨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公司法、票據法和數字法,婚姻繼承法教研室主任,婚姻家庭繼承法研究所所長,文瀾青年學者,南湖青年學者,入選湖北楚天學者計畫,湖北省青年法學法律人才,湖北省首席法律諮詢專家團隊民法領域法律諮詢專家,中南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研究人員,《私法研究》編輯部主任,湖北國際人才交流法律服務中心特聘研究員,武漢東湖科技保險發展促進中心創新智庫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瑞典隆德大學聯合培養博士,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理事、湖北省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湖北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湖北省法學會商法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編纂項目組秘書、成員,上海法院特聘教授,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洛陽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湖北省民法典普法宣講團成員,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案件諮詢專家,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武漢鐵路運輸分院聽證員,湖北今天(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律師事務所律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征峰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四川威遠
  • 出生日期:1988年
  •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 學位/學歷:博士
  • 專業方向:民商法
社會任職,講授課程,研究方向,人物經歷,學術成果,

社會任職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理事、湖北省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湖北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編纂項目組秘書、成員,上海法院特聘教授,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洛陽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湖北省民法典普法宣講團成員,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案件諮詢專家,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武漢鐵路運輸分院聽證員,湖北今天(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律師事務所律師。

講授課程

主要開設《民法總論》《民法學》《婚姻家庭法學》《繼承法學》《企業法學》《民商法律實務》《民法方法論》等課程,主持湖北省省級一流課程《繼承法》。

研究方向

民法、公司法、票據法和數字法

人物經歷

深圳大學法學學士(2010年6月)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2013年6月)師從劉心穩教授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2016年6月)師從夏吟蘭教授
瑞典隆德大學法學院聯合培養博士(2014年8月- 2015年8月)師從Eva Ryrstedt教授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法專業講師 (2016年7月)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法專業副教授 (2019年1月)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法專業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2024年1月)

學術成果

曾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法學》《現代法學》《法制與社會發展》《法律科學》《政法論壇》《法商研究》《華東政法大學學報》《政治與法律》《中國法律評論》等權威和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若干,其中:獨作發表法學類核心期刊17篇,出版專著《論民法教義學體系與家庭法的對立與融合:現代家庭法的譜系生成》,參編《中國民法》和國家級規劃教材《票據法》。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法務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課題、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課題後期資助項目和民政部婚姻家庭建設理論研究課題,作為成員參與最高人民法院委託研究課題、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參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典評註項目(負責第1055-1075條)、南京大學法典評註研究中心評註項目(負責第1093-1118條)、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民法典評註項目(負責第1040-1092,1105,1119-1163條)。曾榮獲首屆文瀾科研新星獎、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佟柔民商法發展基金青年優秀研究成果獎、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瑞典政府獎學金、中國法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等獎勵。
代表性論文著作:
獨作,家庭關係法律適用和續造的抽象界限,《法學》2024年第6期;
獨作,論妨礙探望的民事責任,《政治與法律》2024年第6期;
獨作,離婚經濟補償的功能定位與體系協調,《婦女研究論叢》2024年第3期;
獨作,論身份關係與財產變動公示的體系牽連,《法制與社會發展》2024年第2期;
獨作,被誤解和誤用的家事代理——《民法典》家事代理規範體系基點再闡釋,《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24年第1期(《人大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24年第5期轉載);
獨作,法律行為規範對身份行為的有限適用,《現代法學》2024年第1期;
獨作,家庭關係民法適用和續造的順序,《法學研究》2024年第1期;
獨作,意定監護中的基礎關係與授權關係,《法商研究》2022年第5期(《人大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23年第3期轉載);
獨作,民法典中身份關係法律適用的原則與例外,《中國法律評論》2022年第4期;
獨作,共同意思表示型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法學》2021年第11期;
獨作,嗣後財產滅失、相反行為與遺囑效力,《法學研究》2021年第5期(《人大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22年第1期轉載);
獨作,結婚中的締約過失責任,《政法論壇》2021年第3期;
獨作,夫妻債務規範的層次互動體系——以連帶債務方案為中心,《法學》2019年第6期;
獨作,以比例原則為核心的未成年人國家監護制度建構,《法律科學》2019年第2期;
獨作,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一般規定章的定位、模式及其建構——基於大陸法系67項立法例的對比分析,《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1期;
獨作,家庭法中的類型法定原則——基於規範與生活事實的分離與整合視角,《中外法學》2018年第2期(《人大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18年第9期轉載);
獨作,負面清單、透明度與法治原則——兼評我國自貿區外資管制的路徑改革,《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4期;
獨作,家庭法與民法知識譜系的分立,《法學研究》2017年第4期;
獨作,被忽視的差異——《民法總則(草案)》“大小監護”立法模式之爭的盲區,《現代法學》2017年第1期;
獨作,從“反歧視原則”進入民事交易關係觀察當代民法理念的革新,《法制與社會發展》2017年第1期;
獨作,農地“三權分置”改革的私法邏輯,《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5期;
獨作,親子權利衝突中的利益平衡原則——以歐洲人權法院判例為中心,《華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5期;
獨作,《論請求權體系在法定夫妻財產制中的優越性》,《月旦民商法雜誌》2015年12月刊;
獨作,《論性別平等的民法進路:以民法中人的形象為視角》,《澳門法學》2014年10月刊;
獨著,《論民法教義學體系與家庭法的對立與融合:現代家庭法的譜系生成》,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合著,《票據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23年版;
合著,《中國民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22年版;
合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評註(精要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2年版;
譯文:瑪薩·艾伯森·法曼:《脆弱性與無法避免的不平等》,劉征峰、胡梅譯,《家事法研究》2019年刊。
check!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