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宏華(貴陽高科控股集團原常務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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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宏華,貴陽高科控股集團原常務副總經理。

2022年5月,劉宏華涉嫌行賄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貴陽市雲岩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貴陽市雲岩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宏華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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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貴陽高科控股集團原常務副總經理。

人物事件

調查終結

2022年5月,貴陽高科控股集團原常務副總經理劉宏華涉嫌行賄、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貴陽市雲岩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貴陽市雲岩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行賄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劉宏華作出逮捕決定。

提起公訴

2022年5月,貴陽高科控股集團原常務副總經理劉宏華涉嫌行賄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貴陽市雲岩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貴陽市雲岩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宏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貴陽市雲岩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宏華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依法應當以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劉宏華利用擔任高科擔保公司總經理、高科控股集團總經理助理、高科控股集團常務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劉宏華身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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