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吉(平湖市林埭鎮保豐村(林埭社區)黨委副書記)

日前,平湖市林埭鎮紀委對林埭鎮保豐村(林埭社區)聯合黨委副書記、保豐村村民委員會主任劉吉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吉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 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為他人謀求利益,收受他人財物。

劉吉身為黨員幹部,理應嚴格要求自己,卻違反黨的紀律,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林埭鎮紀委給予劉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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