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古香褒揚令,1980年7月9日在柳州機械廠劉古香後人劉義處徵集。
民國24年(1935年),
由國民政府西南政務委員會頒發。縱13.9厘米,橫18.9厘米。題:“國民政府西南政務委員
會令:先烈劉古香忠勇性成,韜鈐夙具,效力黨國,久著勳勞。民國2年,先總理授以廣西
討袁軍事,在柳州約集義軍,定期討逆。詎為叛軍所害。伊妻馬氏、媳楊氏抗節殉身,一門
義烈,追維往跡,悼惜良深,應予明令褒揚,以彰忠烈,而示來茲。此令。中華民國二十四
年四月二日。常務委員肖佛成、唐紹儀、陳濟棠、鄒魯、李宗仁、林雲陔。”鈐陽文篆書:
“國民政府西南政務委員會印”。二級文物。
由國民政府西南政務委員會頒發。縱13.9厘米,橫18.9厘米。題:“國民政府西南政務委員
會令:先烈劉古香忠勇性成,韜鈐夙具,效力黨國,久著勳勞。民國2年,先總理授以廣西
討袁軍事,在柳州約集義軍,定期討逆。詎為叛軍所害。伊妻馬氏、媳楊氏抗節殉身,一門
義烈,追維往跡,悼惜良深,應予明令褒揚,以彰忠烈,而示來茲。此令。中華民國二十四
年四月二日。常務委員肖佛成、唐紹儀、陳濟棠、鄒魯、李宗仁、林雲陔。”鈐陽文篆書:
“國民政府西南政務委員會印”。二級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