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光遠(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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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光遠,現任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光遠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工作分工,

人物履歷

現任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規劃、重要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有關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提出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全區水資源公報。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措施,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江河水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庫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庫水系連通工作。指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並協調落實南水北調補償項目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督促指導有關調水工程地方配套項目建設。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信用體系建設。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有關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措施的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利工程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等。
(十一)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鎮(辦)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指導監督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的實施。組織編制水利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水利行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極端天氣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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