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光緒九年(1883年)春,縣人羅希堂(名錦城)等籌修《射洪縣誌》,約贊襄其事。劉光謨乃從省垣運回史籍千卷,廣徵博覽,兼采眾長,結合實際,著《射洪縣修志議》及《縣誌分篇議》兩論,以指導修志工作。後複寫出《方誌笘言》、《答羅希堂進士論修志書》、《答羅希堂進士書》、《答修志局書》等方誌理論著述。《修志議》全文分正名、辨體、博征、分門、補訂、徵文6條,除“博征”1條屬於方誌取材外,其餘均為志書編纂之設計,議論較為廣泛。《分篇議》則提出:圖、記、表、傳為志書宏綱,缺一不可,並逐一論述淵源及撰修方法。所論皆精闢,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如認為縣誌“大事記”,“可以挈一書綱領,如國史之本紀也”,可“開卷瞭然,若網在綱”。明確指出“大事記”的作用,在當時可稱卓見。其餘亦有獨到之見,且皆切實可行。對於志書的性質,劉光謨師承張之洞、王闓運之學術思想,主張方誌纂寫應須史體,繩之以史法,準之以史載,因被稱為方誌學的“歷史派”,即“新派”。其記、表、傳的分類排列,亦代表了“新派”的體例觀點。但在內容記載方面,又強調“地理明,而山川、古蹟、土產、風俗、倫理、政治之類可匯錄”,頗近戴震的“地理派”即“舊派”學說。他還推崇章學誠,建議修志者研讀《文史通義》,從中學取修志理論和編修方法。可見劉光謨的方誌理論是兼采眾長,融合各家而成,反映了乾嘉以後方誌思想的發展。“一言、兩議、三書”構成了劉氏方誌學體系,受到近現代方誌學家的重視。
民國5年(1916),劉光謨病歿於家中,享年7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