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都綱,官名。亦稱“副僧綱”。府屬僧官。清代於地方各府設僧綱司,置都綱、副都綱各一人。 官名。亦稱“副僧綱”。府屬僧官。清代於地方各府設僧綱司,置都綱、副都綱各一人。副都綱秩未入流,佐助都綱管理府屬寺庵、僧尼事務。例由禮部遴選通曉經義、恪守清規之僧人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