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史

專門研究制度歷史的學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制度史
  • 一級學科歷史學
制度史研究視野要展現歷史的整體性,研究路徑要揭示制度的邏輯性,研究旨歸要突出現實的資鑒性。
中華文明素有重視制度建設的傳統
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體系”。中華文明素來重視制度建設,重視制度體系與治理體系相統一,重視制度體系與治理體系的繼承和創新。
中華文明素來重視制度建設。周滅殷後,殷遺民箕子向周武王提出了“洪範九疇,彝倫攸敘”的制度安排構想。“彝倫”指法則,“攸敘”指正常秩序。“彝倫攸敘”,是指構建合理有序的政治與社會秩序。反之則“彝倫攸斁”,也就是政治與社會秩序遭到破壞。“彝倫攸敘”倡導制度設計要適應常理、施行順遂的變化觀,是歷代都遵循的關於制度制定的重要思想。明清之際,思想家王夫之曾總結說:“彝倫攸敘,雖有不善者寡矣;彝倫攸斁,其於善也絕矣。”西周開始,關於制度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史不絕書。如《尚書·周官》說“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管子·法法》說“太上以制制度”,《周易·彖辭》說“節以制度”,《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說“為之制度,使無遷也”,《商君書·壹言》說“凡將立國,制度不可不察也”,《荀子·儒效》說“法先王,統禮義,一制度”,《荀子·王制》說“是使群臣百姓皆以制度行”。約成書於戰國時期的《周禮》,本身就是制度思想之作,其開篇“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講的也是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對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建設產生了重大影響。先秦的內外服制、分封制、禮制、世卿制、郡縣鄉里制、軍功爵制、官僚制等,都是各種制度建設思想的實踐形態。秦漢大一統國家建立後,維護和鞏固大一統秩序的各項制度更加完善,構成了中華文明制度體系的核心內容。
中華文明高度重視制度體系與治理體系相統一。制度體系需要通過治理體系體現出來,治理體系是對制度體系完善與否的檢驗,二者是有機統一的。《尚書·周書·周官》說“議事以制,政乃不迷”,這裡的“政”就是治理體系。有了制度,治理才不會迷失方向。中國先秦時期已經有了豐富的“治”與“治理”思想,有了“治”與“亂”的區別。秦漢以後,重視“治理”作為一種政治文化傳統,在政治家、思想家那裡得到肯定並不斷延續,並被更多地引入政治實踐領域,形成了富有中華文明特色的治理體系,體現在政治、經濟、法令、文化、社會、軍事、生態等諸多方面。
中華文明高度重視制度體系與治理體系的繼承和創新。《商君書·壹言》說“制度時,則國俗可化,而民從制”,賈誼《過秦論》說“察盛衰之理,審權勢之宜,去就有序,變化因時,故曠日長久而社稷安矣”,都是強調製度體系與治理體系在繼承的基礎上進行創新的重要性。中國古代經歷了不同社會形態,也經歷了很多次改朝換代,但在制度體系與治理體系上大都能夠做到繼承與創新的有機統一。以貴族等級分封制為代表的先秦國家制度體系和治理體系,在春秋戰國以後已經不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以中央集權制、郡縣制為代表的大一統國家制度體系與治理體系應時而生;源自秦漢的中央集權制,在魏晉南北朝、隋唐、宋遼金元明清還在創新發展,不斷顯示出繼承性和創新性有機統一的特點。
制度史研究向為史家所重
中華文明悠久的制度建設史、制度在歷史發展進程中發揮的重要作用,都促進了中國古代的制度記錄與整理,激發了史家對制度史研究的極大熱情,制度史研究一直是我國史學研究的重要領域。
在中國傳統文獻中,制度的記錄與整理是一項重要內容。在反映先秦歷史的《尚書》《左傳》《國語》《周禮》《逸周書》《儀禮》《禮記》《管子》等書中,就有許多關於制度的記載。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中的《禮書》《樂書》《律書》《天官書》《封禪書》等“八書”,記載了不少自先秦至漢初的制度沿革,開創了歷代“正史”重視制度記錄之先河。《漢書》繼承這一傳統,以“志”“表”的形式,系統記錄了西漢一代法律、職官、行政區劃、祭祀等制度。補入《後漢書》的“八志”,在制度記錄的體例上更加完善統一,具有重大歷史價值。“二十四史”中確有部分史書因時代原因而無志書,但統一王朝建立後,往往都會補上這一缺憾。如《晉書》補《三國志》缺“志”之不足,從而使各時期制度狀況能夠延續不斷記錄下來。隋唐以後,更加重視制度的記錄、整理、研究。唐代杜佑的《通典》、劉秩的《政典》、蘇冕的《會要》,開創了典制體政書通史和斷代史之先河。《通典》編纂歷時30餘年,以200篇的鴻篇巨製,分為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法、州郡、邊防等九類,記錄了上自軒轅唐虞三代、下迄唐天寶年間(部分延至肅、代之際)的制度演變,影響至巨。此後,南宋鄭樵的《通志》、宋元之際馬端臨的《文獻通考》與《通典》並稱為“三通”。此後,歷代典制體政書編纂續之不絕,至民國時完成《清續文獻通考》,被合稱為“十通”,與“會要”“會典”等體裁互為補充,是反映歷代制度沿革的重要史料。
與豐富的制度記錄並駕齊驅,中國古代制度史研究也有悠久的傳統。古人雖不以“制度史”命名,但從不同角度進行了制度史研究。如《周禮》一書,雖然不能被完全視為周代制度本身,但實際上是一部以自己思想體系研究“制度史”的產物,只不過與我們今天制度史研究的表達方式與範疇有所區別而已。其實,除官府文書檔案等直接材料之外,無論正史中的制度記錄,還是典制體政書中的記載,都帶有史家自己的剪裁選擇,不能完全等同於制度本身。還需要注意的是,古今對“制度”的理解固有差異,古人確有“制度”與“人事”不分的特點,但也不可一概而論,諸如《後漢書·百官志》《漢官儀》之類,還是以狹義的制度為主的。同樣,近代以來的制度史研究固然有時代賦予的色彩,也存在重製度而輕人事的現象,但並非不重視人事,如錢穆在《中國歷代政治得失》前言中就說:“要講一代的制度,必先精熟一代的人事。”再如《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東晉門閥政治》等將制度與人事研究相結合的佳作也不少見。
中國古代制度史研究是20世紀以來特別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史學研究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後,因新理論、新方法的引入和新史料的發現,中國古代制度史研究出現了大發展局面。一方面,以政治制度為主體的各項制度研究日益深化、細化,制度史研究的領域大大拓寬;另一方面,對制度史研究的理論方法探討與存在問題的反思愈益引起關注。“活的制度史”、制度與“日常統治”、“制度史觀”等問題的提出,對深化制度史研究均有啟發意義。但正如學者所說,無論哪種思考,“都要堅持以唯物史觀為指導”,這是當代中國史學發展的根本方向。
中國古代制度史研究極具當代價值
中國傳統史學素有經世致用的特點,制度史研究也不例外。杜佑稱《通典》編纂“實采群言,征諸人事,將施有政”;杜佑友人李翰在為《通典》所作序文中認為,《通典》能夠“以為君子致用,在乎經邦”,就是闡明制度史研究的現實意義。一個國家選擇什麼樣的制度與其歷史底蘊和文化傳統有關。
深厚的歷史底蘊自然涵蓋中華民族自古以來逐步形成的一整套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探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與中華民族自古以來逐步形成的一整套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之間的內在邏輯關係,是新時代中國古代制度史研究的新方向、新命題。比如,探討中國古代德主刑輔與今天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之間的關係,探討中國古代尚賢用能與今天堅持德才兼備、選賢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之間的關係,探討中國古代協和萬邦與今天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之間的關係,探討中國古代追求天人合一與今天建立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之間的關係,探討中國古代堅持“要在中央”與完善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的關係,等等。
制度是中華文明發展的標誌性載體,是社會形態與社會階段劃分的重要標誌,制度史是中國古代史研究的重要內容。深化制度史研究在加快構建中國特色歷史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方面具有引領作用。我們要汲取古人在制度史研究方面的優良傳統,結合新的時代要求不斷開闢制度史研究新境界,充分彰顯制度史研究的當代價值。這既是加快構建中國特色歷史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的內在要求,也是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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