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分析方法

制度分析方法(Analysis method of the institutionalism),制度分析著眼於和平與可持續發展,致力於促進以個人自由、公民權利、市場經濟、公共經濟、自主治理、有限政府、憲政法治與民主制度制度平台為基礎的公共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制度分析方法
  • 外文名:Analysis method of the institutionalism
  • 著眼於:和平與可持續發展
  • 致力於:促進個人自由、公民權利
釋義,簡介,特徵,運用,

釋義

總起來說,就是以古典自由主義為價值,以公共選擇制度分析為邏輯,在中國發展的背景下,著眼於治道變革,探索具體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務以及公共政策問題。具體的制度安排偏好是個人自由、公民權利、市場經濟、公共經濟、自主治理、有限政府、憲政法治與民主制度,認為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源泉在於更多的個人自由,更適當的公民權利,發達的市場經濟和公共經濟,適當的由自主治理、有限政府、憲政法治與民主制度構成的制度平台。

簡介

自亞當·斯密(Adam smith)以來,經濟學家們就以經濟人假設為前提,在制度不變的前提下來研究經濟問題。在一定情況下研究這種假定有利於經濟學家對經濟問題做深入地分析,但在許多情況下研究人類經濟行為遠比傳統經濟理論中的經濟人假設更為複雜。因此,制度經濟學家把制度做為變數,把團隊精神和整體主義引入到了經濟理論的研究中,建立了更為接近現實經濟活動的方法論。這種研究方法在經濟學的研究中被廣泛地運用,而且這種分析方法對中國轉型時期的經濟學和經濟發展研究具有一定的啟發和借鑑意義。
制度分析方法採取了結構分析法歷史分析法和社會文化分析法來研究經濟問題,揭示制度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以及去發現這些制度在經濟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特徵

總體來看,制度分析方法的特徵主要有:
動態化特徵
即用進化或演進的眼光來看待經濟世界,這是制度分析方法的一個突出特徵。其實質是用動態的在生物學意義上不斷發展變化的眼光來考察人類經濟行為。這種情況開始於制度經濟學家的鼻祖——凡勃侖(Veblen),從他開始就明確地將對制度的分析納人到經濟學研究的框架中,更關心導致經濟系統發生變化的制度因素和制度變化的方向[1](P264)。制度分析方法特別看中制度的演進,而且認為促進制度演進的真正動因是技術的變化或技術的能動性,同時還認為技術變化和經濟政策之間存在著一種互動關係。因此,這一研究方法說明,具體經濟政策的制定必須建立在對技術及其變化充分理解的基礎之上。同時說明,經濟發展中的各種問題是在制度演化過程中所形成的,因而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在制度演化的動態過程中去尋找問題形成的真正原因。
“非純粹經濟分析”的特徵
西方正統經濟學家在方法上,總是假定制度是既定的。由於對經濟活動作了這樣的簡化,經濟理論總是習慣於把經濟現象放在不超出經濟體系的範圍中進行考察,只研究經濟變數之間的相互關係,因而他們所關心的經濟行為是人們如何利用有限的資源去進行生產,經濟分析的基本問題是生產、有效的組織和財富的分配。但是制度分析方法始終堅持這樣一種信念:社會經濟是一個整體的系統,經濟系統中一切事物之間都相互關係、相互依存,而且任何事物都是其他事物的原因。這樣一來,所有內生條件中的某一條件變化後,其他條件也會隨著變化,這一系列的變化會使整個經濟系統朝著某種方向運動。由於制度分析方法堅持這種信念,所以他們關注經濟系統的整體。在研究經濟問題時既考慮那些“經濟因素”,又考慮那些“非經濟因素”的影響,並把那些諸如法律、政治、社會意識形態等方面的非經濟因素納入經濟研究的內生變數中。
方法論的團隊精神特徵
從經濟學的方法論史來看,經濟學對人類行為的分析有兩種途徑;一是方法論的個人主義;二是方法論的團隊精神,他們認為最有效的社。正統經濟學是以方法論的個人主義為基礎的,而制度經濟學則帶有強烈的方法論團隊精神色彩,他們關心的不是個人或某個企業的行為而關心的是制度這一集體行動的結果或集體行動對個人選擇的控制和約束。“因此,制度經濟學家們傾向於避免方法論上的個人主義,並且戒絕在缺乏制度的體現而強調均衡、最優和純粹市場的模型中進行解難研究。”[2](P932)所以制度經濟學的集大成者——康芒斯(Commous)把“制度”定義為:“集體對個體行動控制的邏輯。”他們認為對制度這一集體行動的考察和描述才能最好地理解個人的經濟行為。
具體化特徵
制度經濟學家在研究方法上帶有具體化的特點,他們著重研究微觀經濟制度,並更多地從現象上和形式上進行分析。所以其理論核心總是圍繞著制度的內涵和構成、制度變遷和創新、產權制度和國家理論這些具體的制度範疇。在制度的內涵與構成分析上,使用“制度安排”將制度內涵具體化,認為制度安排是約束特定經濟行為和關係的一整套行為規則。在制度變遷的研究中,具體涉及制度變遷的成本與收益分析。在產權制度的研究中,以具體的產權制度為典型、分析了產權制度的起源和功能以及產權制度的演進。在產權制度的激勵問題研究中,從具體的經濟目標出發,去研究如何制定具體的制度和規則以保證行為主體進行創新活動。

運用

制度分析方法的產生是經濟學方法論史上的一次革命。由於這一分析方法注重從現象和形式上進行制度分析,因而具有客觀實用性,它針對了當代外部性經濟問題的解決而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並被廣泛運用於經濟理論的研究中。其運用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制度分析方法
1、在治理外部性經濟問題中的運用 經濟活動外部性(Externalities)是市場機制的故障,是指個人或企業的行為直接地影響了他人而又不需要為此種影響付出代價或給予補償的情況。當有害外部性存在時市場配置是無效的。面對大量外部性經濟問題的出現,正統經濟學家們對此束手無策,而制度經濟學家運用其制度分析方法提出了治理這種市場故障的對策,這些措施有:
1)通過產權制度的界定治理外部性經濟問題。這是由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羅納德·科斯(Coase)所提出來的,他認為政府只需要通過產權制度安排這一簡單的辦法就可以解決這些市場故障。這種辦法被稱為科斯定律,他指出:當交易成本很小且收入的大小不影響交易雙方的決策時只要產權被界定清楚,就能解決市場故障,導致資源的有效配置。[3](P226)
2)通過政府最大程度的干涉來治理外部性,其實質是通過政府制定完善的規則來約束外部性經濟問題的出現。其主張有兩方面:一是主張政府制定一些限制污染的標準,個人和企業可在一定的範圍中釋放污染。二是主張政府制定詳細的規則和說明,指出污染達到什麼標準時就會給人類造成危害,從而引導企業自覺地在一定範圍內排污。
3)通過稅金或補償來治理外部性經濟問題。主張建立一種稅收制度,而且這種稅收制度採取累進制原則,污染少,賦稅少,污染大,賦稅大,通過稅收限制個人或企業造成環境污染。或者政府也可以通過獎勵的辦法限制污染,如通過減稅的方式鼓勵企業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或限制污染。
2、在經濟機制設計研究中的運用
經濟機制設計理論是當代經濟學正在發展的一個新領域,也是制度研究方法典型運用的一個例子。他所討論的問題是:對於任意跟定的社會目標,在自由選擇、自由交換和分散化決策的條件下如何設計一個經濟規則(政策、條例等)來達到既定的社會目標。他所要解決的問題有兩方面:一是信息問題。二是激勵問題[4](Pl53)。
傳統經濟理論通常把經濟機制看成給定的前提下,從人的利己主義行為動機出發,從市場角度來探討資源的配置。而經濟機制設計理論套用制度分析方法把制度設計看成是資源配置的一個主要的內生因素,從制度設計出發,探求形成資源配置的經濟機制。這種研究方法被運用到經濟理論研究的許多方面:在判斷一個經濟機制優劣時,看他能否以較少的信息成本,產生激勵相容。在一個具有雙層委託代理制的企業中,如何設計一個機制,使代理者在實現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也能實現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
3、在經濟史研究中的運用
在傳統經濟史研究中,人們在方法上格外推崇史料的收集、整理與考證,使經濟史成為了一種史料的堆砌。道格拉斯·諾斯(North) 則運用制度研究方法,獨闢蹊徑,力求運用制度變遷來解釋經濟成長,在制度結構變遷的研究中來解釋經濟成長、技術創新和資本積累等問題,改變了自斯密以來經濟理論與經濟史相分離的現象,將經濟理論與經濟史熔為一爐在經濟成長問題的解釋中,主張應當把制度看成是經濟成長的一個變數,意識到了制度會對經濟成長做出貢獻,認為對經濟成長起決定的是制度因素,而非技術因素,他指出:“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是經濟成長的關鍵”“一個社會如果投有實現經濟成長,那就是因為投有從制度方面為經濟方面的創新活動提供激勵,也就是說投有從制度方面去保證創新活動的行為主體應得到最低限度的報償或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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