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於1997年1月20日經縣編委批准設定,為副科級行政機構,下設文秘調研、指揮調度、機要通訊3個科室。現有正式幹警14人,設指揮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直接從事指揮調度7名。平均年齡25歲,大專學歷9名,中專學歷5名,中共黨員4名,副科級偵察員3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利津縣公安局指揮中心
- 所屬部門:利津縣公安局
指揮中心大樓,設在公安局院內,建築面積1480平方米,總投入140餘萬元(不含基建資金),1998年1月投入使用。現已開通了110報警電話排隊系統、信息檢索系統、有線無線聯絡系統、指揮調度系統、密碼傳真系統、文字處理系統、電子地圖大螢幕顯示系統、電視監控系統、電話自動報警系統、自動錄音錄像系統,實現了縣委、縣政府、金融系統的要害部位、各單位財會室、倉庫與110報警服務台的聯網聯動。110報警服務台指揮調度大廳面積140平方米,設備先進,功能齊全。 1998年1月6日,全市110建設現場會在利津縣召開,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廳和縣委、縣政府、市公安局的領導對利津縣的指揮中心和110報警服務台建設給予了高度評價。市委副書記陳錫山為指揮中心大樓題名。 利津110指揮中心認真履行“四有四必”承諾,一心一意為民眾排憂解難。全縣12個派出所全部建立了110值班室,配備了6-10人的110機動隊,並配有110警務用車、頭盔、110袖標及警械,24小時值班備勤。為了實現110向農村再延伸,全縣設立了40個警務區,每個警務區保持3人值班備勤,隨時受理110警情和民眾求助。指揮中心可通過有線、無線等調度方式直接將指令下達給各警種機動隊、各警區。1997年9月13日,縣委、縣政府兩個辦公室聯合發文,對110報警服務台工作社會聯動進行了總體部署,提出了具體要求。形成了全社會關心、愛護、支持110的共識和合力。 利津縣110在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服務民眾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1997年度,共接處警1084起,其中查處刑事案件98起,治安案件206起,處理糾紛147起,處理交通事故、火災、其它災害事故等警情28起,接受民眾舉報、救護、諮詢290起,民眾求助315起,抓獲違法犯罪分子92人,救助危難民眾156人,收到民眾贈送的旗、匾、感謝信等60餘件次,贏得了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的普遍讚譽。1997年,東營市公安局為利津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榮記集體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