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不懂法害了你(婚姻家庭篇)》是2015年6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馮美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別讓不懂法害了你(婚姻家庭篇)
- 作者:馮美華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6月
- 頁數:264 頁
- 定價:39.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364710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別讓不懂法害了你(婚姻家庭篇)》將闡述法律規定中與人們現實思維相悖的一些原則和規定,幫助人們去認識和了解法律,促使人們真正地拿起法律武器去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避免犯錯或犯罪。大家讀後,一定會有茅塞頓開、豁然開朗的感覺,可以說具有相當的實用性。本書對於每一個知識點,都設計了生動形象的生活案例情景,引人入勝。本書儘量避開了專業的法律術語,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突出通俗性。相信讀者一定能看得懂。希望大家讀過本書後,進一步了解我國的婚姻家庭法律規定,不會再有書中當事人因不懂法而釀成大錯的悔意。
作者簡介
馮美華,女,法學學士。曾參與編著《不可不知的1000個法律常識》(中國工人出版社)、《中華名案》(線裝書局)等。目前正在參與“七五”普法系列圖書的編寫。
圖書目錄
第一章婚姻之中
1. “表兄妹”為愛情放棄生育能力,卻未能領到結婚證
2. 服刑人員以為自己不能結婚而放棄愛人和未出生的孩子
3. 不到結婚年齡著急結婚,可能到頭來是一場空
4. 為離婚打官司,費時費力,豈不知協定離婚省時省力
5. 丈夫包養情婦,妻子忍氣吞聲,抑鬱成疾
6. 認為起訴離婚後就不能反悔了,於是順勢離婚,從而導致家庭破裂,孩子受傷害
7. 一審離婚判決後,丈夫急奔千里外戶籍地與新歡辦理結婚卻遭民政部門拒絕
8. 婚姻撤銷權一拖再拖,終喪失
9. 不知“包辦婚姻”屬違法,苦苦忍受帶來無盡傷害
10. 重婚行為終會害人又害己
11. 圖省事只辦婚禮不登記,眼見“丈夫”娶他人
12. 未婚同居,分手時產生財產糾紛,對簿公堂終獲勝
13. 丈夫賭博揮霍,妻子無奈,苦等其悔悟未果,終用法律分割僅有財產
14. 妻子有孕在身,丈夫提出離婚,離婚後妻子獨自生孩子承受孤獨與無助
15. 丈夫失蹤,妻子以為不能離婚而耽誤終身幸福
16. 身為軍人的丈夫有重大過錯,妻子以為自己無權單方提出離婚而痛苦不已
17. 妻子與丈夫的“替身”簽離婚協定,卻遭丈夫背後轉移財產
18. 妻子主張“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卻不知如何舉證,有苦難言
19. 婚前所贈房產未過戶,離婚時房產被收回
20. 婚後公婆購房“留心眼”,離婚才知自己無份額
21. 結婚時間再久,婚前個人財產也無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22. 妻子出軌有過錯,丈夫將其打傷,妻子不懂法,自掏醫藥費
23. 為付彩禮欠債,離婚時不知依法能要回而懊悔不已
24. 丈夫因傷得到的賠償,妻子也有份嗎
25. 沒有工作為家辛苦操勞的妻子,離婚時不知可得到補償而窘迫度日
26. 婚姻受害人同意“協定離婚”後,不要賠償實可惜
27. 妻子為還丈夫婚前債,省吃儉用,拚命工作一場空
28. 丈夫出軌有悔意,妻子不想離婚又不饒,起訴要精神賠償未果,丈夫又怎能“且行且珍惜”
29. 妻子長期忍受丈夫虐待,只求離婚盼解脫,卻不知索要賠償,豈不心寒
30. 以為“忠貞協定”無效,豈不知違背照樣要負責
31. 妻子違心“生子”失事業,終日鬱悶吵架導致家庭不和睦
32. 丈夫讓妻子做“全職太太”,妻子忍受,喪失理想成行屍走肉
33. 丈夫背著妻子賣了房子,購房人善意取得該房,妻子無奈卻不知離婚訴訟中還能就此請求賠償
第二章老人與子女
34. 兒子不知“常回家看看”已入法,收到法院傳票後,母子法庭尷尬相見
35. 以為贍養老人就是多掏生活費,老人思念兒女抑鬱成疾,兒女得知後悔不已
36. 兒女不管不顧患病在床的父母,道德上受譴責,法律上又獲罪,真可謂“得不償失”
37. 兒子為結婚逼死生身母親,警方介入調查,當事人雖有悔意卻為時已晚
38. 田地由子女耕種,老人以為收成也應該是子女的,不孝兒不給口糧,老人傷心欲絕
39. 兒女向自己的老父老母騙錢花,不知是罪,鋃鐺入獄
40. 七旬老漢以為自己年齡大無繼承權,放棄繼承,後悔莫及
41. 父親聲明斷絕父子關係後,以為兒子沒有了贍養義務,從而孤獨度日
42. 為逃避贍養義務而放棄繼承權,卻“失了財產,又得出錢”
43. 八旬老人“失獨”後,認為孫子沒有贍養義務,終日辛苦撿廢品為生
44. 夫妻離婚後,妻子為阻撓前夫探視孩子,費錢費力,終徒勞
45. 監護人認為孩子的財產自己能任意支配,沒想到投資創業後賠本也要賠償孩子的錢
46. 離婚後,妻子認為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就是一成不變了,自己身患絕症導致孩子無人照料
47. 離婚後,以為不撫養子女的一方就什麼都不管了,撫養人與被撫養人清苦度日
48. 生父母認為自己對私生女沒有撫養義務而拒絕養活私生女,不僅被告上法庭,還名聲喪盡
49. 母女倆認為離婚後的父親對已成年的孩子可以不給撫育費,女兒無奈中途退學
50. 妻子獨自艱難撫養女兒,只因不知婚姻存續期間子女也可訴求撫養費
51. 男方不認女方未婚所生的孩子,女方不懂法獨自艱難撫養幼兒
52. 父親不知離婚後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耽誤了女兒的“大學夢”
53. 女兒隨繼父姓多年後,生父才知自己當年有權利要求恢復女兒原姓氏
54. 不知有權要求父親增加撫養費,母女二人艱難生活
55. 母親擅自處理女兒的財產,父親不懂法放棄索賠權
56. 養父母不知收養關係還能依法解除,任由不孝子揮霍其財產
57. 解除收養關係的養子女回到生身父母身邊生活,不知有權繼承生父母財產而喪失大筆繼承財產
58. 養父母本以為不盡贍養義務的養子無繼承權,白白讓不孝子分走大額財產
59. 收養孩子不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並辦理相關手續,終究吃大虧
60. 男子不知收養女孩的年齡間隔,費盡周折辦收養關係,卻“竹籃打水一場空”
61. 撫養好友的遺孤,未辦理收養手續,孩子“夭折”白養一場
62. 親生父母認回成年養子,嫌麻煩未簽書面協定,未料打官司索要贍養費成敗局
第三章繼承
63. 叔嬸擅自放棄他的繼承權,因此讓他喪失了“大學夢”
64. 服刑人員不知自己也有繼承權而放棄繼承
65. 非婚生女不知自己也有繼承權而未力爭繼承財產,事後得知有繼承權起訴但訴累重重
66. 對於繼父的財產,不知道自己也有繼承權而聲明放棄繼承,後悔晚矣
67. 不知虐待老人會喪失繼承權而同意其子女代位繼承,白白喪失一半應該繼承的財產
68. 不知遺囑也可剝奪“無賴兒”繼承權,而無視遺囑送其財產
69. 不知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得到所謂“補償”卻放棄繼承權
70. 不知口頭遺囑也是有效遺囑,將公司分給同胞哥哥,致父親辛苦一生的基業被毀
71. “不孝弟弟”變賣祖產不辭而別,只因哥姐不知受脅迫所立遺囑無效
72. 不知父親生前行為效力高於遺囑效力,而對弟弟進行補償導致自己財產受損
73. 因對哥哥不滿篡改父親遺囑,不知仍然擁有繼承權而放棄繼承
74. 不知遺書在一定條件下可作為“遺囑”,而將遺產拱手讓給“狠心叔叔”
75. 丈夫意外身亡,不知給遺腹子預留遺產份額,妻子獨自撫養孩子
76. 債權人不知債務是隨著遺產一起“繼承”的,而放棄債權
77. 因不懂法,繼承人放棄繼承卻仍然承擔了償還債務的責任
78. 多年悉心照顧扶養孤寡老人,老人離世後,卻被老人兒子辱罵逼迫,忍痛離開後承受苦楚
79. 孤苦“後媽”被霸道兒子強占遺產並趕出,走投無路投湖自盡,被人救起卻落下終身後遺症
80. 被他人收養的“兒子”不知有權接受生父的遺贈,放棄財產委曲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