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初級審計師考試
- 考試: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中旬
- 報名時間:約為4月上旬
- 類型:審計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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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2013年初級審計師考試
考試科目
初級審計資格考試科目為審計專業相關綜合知識(總量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會計、企業財務管理、法律)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
報考對象
凡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從事審計、財經工作,並滿足條件者,可申請參加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
報考審計初級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取得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考試題型
考試的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其中“審計專業相關知識”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混合選擇題、判斷題、綜合分析題;“審計理論與實務”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混合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科目內容
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與內容均為“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包括:總量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法律)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包括: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初、中級資格考試採用同一套綱。根據對初、中級審計人員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的不同要求,兩個考試科目各部分內容分為初、中級資格共同考試內容和中級資格單獨考試內容。
資格證書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後成績合格者,可獲得由國家人事部印製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範圍內有效。
其他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審核批准後,攜帶有關證件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後,發給准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