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道德界限(第一卷):對他人的損害》是2013年12月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美]喬爾·范伯格。
基本介紹
- 書名:刑法的道德界限(第一卷):對他人的損害
- 作者:[美]喬爾·范伯格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 出版時間:2013年12月
- 頁數:321 頁
- 定價:4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100101349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作者喬爾·范伯格(1926-2004)是美國當代著名法哲學家,長期在美國多所著名大學任教,他的著述頗多,在法哲學領域學術影響重大。《哈佛法學評論》稱他在“政治和社會哲學領域具有重大影響……實際上,在過去十五年里從事法學理論和道義責任理論寫作的人都從他的身上獲益巨大”。
《刑法的道德界限》(四卷本)(1984-1988)是范伯格最重要的、也是學術影響力最大的著述之一。基於刑法自由主義的立場,范伯格圍繞著“損害”和“侵犯”這兩個關鍵字闡述了刑事立法應有的道德界限,超出此,則會破壞刑法的正當性。
作者簡介
方泉,女,安徽蕪湖人,法學博士,現為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澳門刑事法研究會副會長。
著有《犯罪論體系的演變》、《罪刑均衡論》、《技術制衡下的網路刑事法》等;發表論文《犯罪化的正當性原則——兼論范伯格的限制自由原則》《法學》、《略論刑法學中的“事”與“器”》《中外法學》、《澳門與內地移交逃犯的法律問題——兼議澳門(刑事司法互助法)的原則規定》(《中國刑事法雜誌》)、《澳門刑法中的連續犯研究》(《澳門科技大學學報》、《行為與罪責:基於網路技術的幾點適應性考慮》《北親大學學報(哲社版)》)、《罪刑均衡的立法實現》(《法學評論》)等20餘篇。另主持多個澳門基金會研究項目。
喬爾·范伯格(Joel Feinberg),美國著名法哲學家和政治學家,1926年10月19日生於密西根州底特律市,2004年3月29日卒於亞利桑那州圖森市。被譽為美國法哲學領域近三十年來最具影響力的人物。
范伯格在道德、社會及法哲學領域的卓越研究為他贏得了廣泛的國際聲譽,其作品涉及倫理學、行為科學、法哲學、政治學等諸多領域,尤其對國家管制與個人權利之間的關係進行了開拓性的研究。他一生著述頗豐,撰寫了《原因與責任》(Reason and Responsibility)、《社會哲學》(Social Philosophy)等11部著作,發表論文90餘篇。其中,為他帶來最高學術聲譽的著作當屬1984年至1988年間陸續出版的《刑法的道德界限》(The Moral Limits of the Criminal Law),這部四卷本的著作反映了范伯格最感興趣的核心議題,即自由主義。圍繞著自由主義這個核心議題,范伯格還研究了諸多相關議題,如損害、利益、表達自由、刑罰、責任、權利、墮胎、色情等。總體上看,范伯格是一個溫和的自由主義者。
圖書目錄
導論
一、本書的基本論題
二、道德合法性的概念
三、限制自由原則的提出
四、限制自由原則的一般內涵
五、自由主義
六、方法論
七、基本犯罪和衍生犯罪
八、刑法的替代選擇
九、懷疑主義
第一章 損害與對利益的阻礙
一、“損害”的含義
二、福利性利益與隱性利益
三、利益與需求
四、損害、傷害及冒犯
五、影響利益的行為或其他事實造成損害的方式
六、利益網路的概念
七、受法律保護的利益
第二章 疑難案例
一、道德損害
二、利他性利益和替代性損害
三、死亡和死後的損害
四、生存利益
五、生存利益的適格主體
六、注定毀滅的利益與損害發生的時間
七、對死後不法行為的說明
八、出生與出生前損害
第三章 損害與不法侵犯
一、動詞形式:損害與不法
二、損害與損傷
三、道義上的可責性
四、損害即對權利的侵犯
五、損害與同意:“願者不受害”準則
六、被害人的概念
七、損害行為中的“因果關係要素”
第四章 未防止損害發生
一、隨手施救與壞撒馬利亞人
二、積極救助中單方受益的困惑
三、麥考利爵士的劃線問題
四、不作為及其他不行為
五、施救的法律義務是否過度干涉自由?
六、因果關係的道德意義
七、不作為的結果
八、原因上無關條件的排他性
九、小結
第五章 對損害的衡量與比較
一、適用損害原則的調和性準則
二、損害的大小
三、損害的可能性
四、整體損害
五、統計歧視與損害淨減
六、損害的相對重要性
七、自由利益在天平上的位置
八、小結:對損害原則的限定
第六章 公正地將損害歸責
一、競爭性利益
二、對公共利益的損害
三、累積性損害
四、環境污染:公共累積性損害的示例
五、模仿性損害
六、小結:對損害原則的特別限定
注釋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