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務委員會是指西方國家由社會事業家、教育家、法學家和有關人士組成的監督或協助監獄行刑事務的組織。始於18世紀中葉興起的西方監獄改良運動。其主要任務是:對監獄行刑實行社會監督、調整和援助,防止監獄管束的專斷,而達到公平妥當行刑之目的。
因刑務委員會制度與陪審制度相似,故也被稱為行刑陪審制。刑務委員會是西方學者所倡導的行刑社會化的產物,為現代“監獄”行刑民主化的直接體現。各國的刑務委員會種類甚多,其組織構成、功能、人員結構和職權亦不盡相同。其中最主要的為假釋委員會、監督委員會、監獄作業委員會、累進處遇委員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