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實務操作技能與執業風險防範(第三版)

刑事辯護實務操作技能與執業風險防範(第三版)

《刑事辯護實務操作技能與執業風險防範(第三版)》是2018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宗新。

基本介紹

  • 書名:刑事辯護實務操作技能與執業風險防範(第三版)
  • 作者:徐宗新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3月
  • 頁數:378 頁
  • 定價:6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19746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刑事辯護實務操作技能與執業風險防範(第三版)》精華的部分是將刑事辯護每一步具體的操作方法上升為指引,通過問題解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深入解讀刑辯實務技能及執業風險,便於讀者理解與掌握。同時,結合刑辯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與難題、陸續頒布的法律規範中有關刑雅婆灑辯的規定,提出了解決辦法,提煉出操作技能,並充分提示存在的執業風險。
本書第三版結合新修訂的《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範》,對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調整,補充了一些新案例,對律師辦理刑事案件的新技能進行了探索。同時將近年來筆者在各地講課中聽眾提出的問題及解答整理成《刑辯百問》作為附錄。這些問題都是在刑辯工作常遇到的問題、難題,極具實用性。

作者簡介

徐宗新,華東政法學院法學學士,浙江大學法律碩士,靖霖律師事務所主任、黨支部書記、合伙人會議主席。現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浙江省律師協會常務理事、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杭州律師協會副會長,浙江省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杭州市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被聘為浙江省公安廳專家諮詢委員、特邀監督員,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省級人民監督員,浙江省政法委特邀督査員,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律師學院刑辯分院執行院長,華東政法大學律師學院特聘教授、刑事辯護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曾在國家檢察機關工作,歷任起訴科蒸刪匪副科長、 辦公室(研究室)主任,曾獲浙江省優秀公訴人比賽團體冠軍,個人立二等功;2001年轉崗從事律師工作,歷任律師事務所刑事法律部主任、所副主任、管理合伙人。2009年10月,發起創辦專門從事刑事業務的靖霖律師事務所,任主任、黨支部書記、合伙人會議主席。
徐宗新從事律師工作以來,致力於發展刑事業務,十餘年來,先後辦理了千餘件刑事案件及刑事法律服務項目,其中不乏全國、全省有重大影響的案件、高級別領導幹部案件、疑難複雜案件等。辦案講求“專業服人,誠信待人,盡職敬業”,辯護意見採納率較高,一部分案件得到無罪、罪輕處理。積極坑備乃協開展法學理論和訴訟實務的研究,撰寫並發表十餘篇刑事論文,編著出版《定罪量刑指南》、《浙江省經典刑事案例選》、《辯護人認為說體》(第*輯)(料炒榆第二輯)、《刑事辯護的專家經驗》等專業書籍,刑法理論造詣較深,刑事辦案經驗豐富,刑辯研究成果頗豐。

圖書目錄

第一章基本原則
原則一:以事實為依據
原則二: 以法律翻慨烏為準繩
原則三:必須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原則四:認真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原則五:獨立辯護原則
原則六:保守國家秘密、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委託人的隱私
原則七:有理、有利、有節,不請客送禮、賄賂司法人員
原則八:律師不得對案件的結果打包票
原則九:不得貶損其他律師、律師事務所
原則十:不詆毀司法機關形象
第二章收案
第一節諮詢
第二節辦理委託手續
第三章偵查階段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第一節接受委託或指定
第二節與偵查機關聯繫
第三節會見犯罪嫌疑人
第四節為犯罪嫌疑人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第五節代理申訴和控告
第六節接待當事人
第七節調查取證
第八節提出辯護意見
第九節偵查階段為被害人提供法律幫助
第四章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
第一節接受委託或指定
第二節查閱、摘抄、複製案卷材料
第三節會見和通信
第四節調查取證
第五節提出辯護意見或代理意見
第六節認罪認罰從寬程式的辯護
第五章擔任公訴案件審判階段一審辯護人
第一節接受委託或指定
第二節審查管轄
第三節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
第四節會見和通信
第五節調查取證
第六節庭前會議
第七節出庭準備
第八節法庭調查
第九節法庭辯論
第十節休庭後的工作
第十一節適用簡易程式(速裁程式)案件的辯護夜汗符白
第六章擔任公訴案件二審辯護人
第七章審判階段擔任公訴案件被害方的訴訟代理人
第八章律師辦理刑事特別程式
第一節未成年人犯罪的辯護
第二節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
第三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式
第四節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式
附錄刑辯百問
後記
再版後記
第三版後記
第四節為犯罪嫌疑人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第五節代理申訴和控告
第六節接待當事人
第七節調查取證
第八節提出辯護意見
第九節偵查階段為被害人提供法律幫助
第四章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
第一節接受委託或指定
第二節查閱、摘抄、複製案卷材料
第三節會見和通信
第四節調查取證
第五節提出辯護意見或代理意見
第六節認罪認罰從寬程式的辯護
第五章擔任公訴案件審判階段一審辯護人
第一節接受委託或指定
第二節審查管轄
第三節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
第四節會見和通信
第五節調查取證
第六節庭前會議
第七節出庭準備
第八節法庭調查
第九節法庭辯論
第十節休庭後的工作
第十一節適用簡易程式(速裁程式)案件的辯護
第六章擔任公訴案件二審辯護人
第七章審判階段擔任公訴案件被害方的訴訟代理人
第八章律師辦理刑事特別程式
第一節未成年人犯罪的辯護
第二節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
第三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式
第四節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式
附錄刑辯百問
後記
再版後記
第三版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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