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通義(第二版)

刑事訴訟法通義(第二版)

《刑事訴訟法通義(第二版)》是2016年2月23日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建偉。

基本介紹

  • 書名:刑事訴訟法通義(第二版)
  • 作者張建偉
  • ISBN:978-7-301-26716-5
  • 頁數:652
  • 定價:¥79.00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02-23
  • 裝幀:平裝
  • 開本:大32開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第一版在吸收同類教材優點和能說的基礎上,力圖在內容與形式上有所創新,如分析了主義與原則的區別、將訴訟原則重新羅列、將依靠民眾作為工作方法與法律原則作出區分、將刑事賠償制度移至通則進行闡述而將附帶民事訴訟移至各論部分進行介紹等,這些都體現了本書的特色和作者的獨具匠心。本次改版在原書基礎上結合我國現行法律做了大量的修改,並且增加了案例及圖解、結構圖等內容,使本書在展現作者深厚理論的同時,也具有了更強的閱讀性及實用性。 本書適合大學本科生、研究生做教材,同時也適合司法實踐部門的工作人員做參考讀物。

圖書目錄

目 錄
緒 論
第一章 訴訟和刑事訴訟
第一節 訴訟
第二節 刑事訴訟
第三節 刑事訴訟的本質
第四節 刑事訴訟的特徵
第二章 現代刑事訴訟的神髓
第一節 價值
第二節 平衡論與失衡論
第三節 刑事訴訟基本矛盾
第四節 程式正義及其標準
第三章 刑事訴訟法總說
第一節 界說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的地位
第三節 刑事訴訟法的功用:與刑法及與人權的關係
第四節 刑事訴訟法的目的
第五節 刑事訴訟法的任務
第六節 刑事訴訟法的效力
第七節 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章 刑事訴訟法的沿革
第一節 世界範圍內刑事訴訟法的沿革
第二節 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沿革
第五章 本書特別揭櫫之兩大主義
第一節 主義
第二節 程式法定主義
第三節 實質真實發現主義
本 論 上編
第一章 刑事訴訟主義
第一節 訴訟主體和訴訟職能
第二節 訴訟主體間關係之諸主義
第三節 審判方
第四節 控訴方(攻擊方)
第五節 辯護方(防禦方)
第六節 其他參與訴訟活動的人
第二章 刑事訴訟法重申的憲法原則
第一節 憲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關係
第二節 法律的平等適用
第三節 審判公開
第四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第五節 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附論 司法獨立
第六節 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
第七節 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第三章 刑事訴訟法確立的訴訟原則
第一節 總說
第一節 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專屬
第二節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三節 檢察院實行法律監督
第四節 定罪權專屬
附論 無罪推定
第五節 保障訴訟權利
第四章 民眾參與司法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依靠民眾的基本工作方法
第二節 陪審制度和參審制度
第三節 公民扭送
第五章 訴訟客體
第一節 刑罰權
第二節 案件與訴
第三節 訴因及其變更
第四節 案件的單一性
第六章 訴訟行為 第
一節 總說
第二節 訴訟行為的效力
第三節 訴訟行為的一般程式
第四節 訴訟行為的時間
第七章 管轄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立案管轄
第三節 審判管轄
第四節 司法協助
第八章 迴避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迴避的人員範圍、理由和種類
第三節 迴避的程式
第九章 辯護與代理
第一節 辯護和辯護權
第二節 辯護制度及其歷史沿革
第三節 辯護種類
第四節 辯護關係
第五節 代理
第十章 證據法:證據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證據
第三節 證據裁判主義
第四節 神靈崇拜和神斷法
第五節 證據能力
第六節 證據的證明力及其判斷
第七節 證據的客觀性
第八節 證據種類
第九節 證據分類
第十節 口供主義與取供方法
第十一章 證據法:證明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訴訟證明的認識論基礎
第三節 證明責任
第四節 證明對象和免證事實
第五節 證明標準
第六節 偵查職責和審理職責
第七節 對全案證據的審查判斷
第八節 疑罪及其處理
第十二章 強制措施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拘傳
第三節 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
第四節 拘留
第五節 逮捕
第十三章 不啟動、中止和終止訴訟
第一節 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節 刑事訴訟的中止
第三節 刑事訴訟的終止
第十四章 刑事賠償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刑事賠償的條件和範圍
第三節 刑事賠償程式
下編 各論
第一章 刑事訴訟階段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劃分訴訟階段的依據
第三節 刑事訴訟的重心
第四節 審判中心主義
第二章 立案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立案條件
第三節 立案的材料來源
第四節 立案程式
第五節 立案監督
第六節 自訴案件的受理
第三章 偵查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偵查行為
第三節 律師在偵查階段為犯罪嫌疑人辯護
第四節 偵查終結
第五節 檢察院直接偵查案件的特別規定
第六節 補充偵查
第七節 偵查監督
第四章 起訴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起訴制度的演進
第三節 啟動刑事訴訟程式之諸主義
第四節 訴訟條件
第五節 公訴案件的審查
第六節 公訴的提起
第七節 公訴案件的不起訴
附論 辯訴交易
第八節 自訴的提起
第九節 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
第十節 起訴的效力
第五章 第一審程式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審判範圍
第三節 關於審理之諸主義
第四節 訴訟模式
第五節 我國刑事法庭審判的特點
第六節 公訴案件第一審程式
第七節 自訴案件第一審程式
第八節 簡易程式
第九節 附帶民事訴訟程式
第十節 判決、裁定和決定
第十一節 法院自主適用法律
第六章 第二審程式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第二審程式的特有原則
第三節 第二審程式的提起
第四節 對扣押、凍結財物的處理
第七章 死刑覆核程式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死刑核准權及其歸屬
第三節 死刑覆核的程式
第八章 審判監督程式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提起審判監督程式的材料來源
第三節 審判監督程式的提起
第四節 重新審判
附論 “雙重危險”之禁止
第九章 執行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各種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三節 執行變更
第四節 執行監督
第十章 特別程式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式
第三節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
第四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式
附論 缺席審判
第五節 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式
結論 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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