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規範總整理(第二版)》是2012年4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志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事訴訟法規範總整理(第二版)
- 作者:劉志偉
- 出版時間:2012年04月05日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ISBN:9787301204306
- 定價:59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章節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2008年曾出版。現根據將在今年3月中旬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的相關內容調整修訂。本次《修正案》條文眾多(100多條),涉及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的方方面面。本書的及時出版,能為今年下半年刑事訴訟法的培訓提供及時讀本。
章節目錄
第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任務和基本原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與根據
第二條 刑事訴訟法的任務
第三條 職權原則嚴格遵守法定程式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機關職權
第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
第六條 依靠民眾原則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 平等原則
第七條 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
第八條 法律監督原則
第九條 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原則
第十條 兩審終審制
第十一條 審判公開原則 保障辯護原則
第十二條 法院定罪原則
第十三條 人民陪審員制度
第十四條 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原則
第十五條 依法不追訴原則
第十六條 追究外國人刑事責任適用我國刑事訴訟法原則
第十七條 刑事司法協助原則
第二章 管轄
第十八條 職能管轄
第十九條 基層法院管轄
第二十條 中級法院管轄
第二十一條 高級法院管轄
第二十二條 最高法院管轄
第二十三條 級別管轄的變通
第二十四條 地域管轄
第二十五條 優先、移送管轄
第二十六條 指定管轄
第二十七條 專門管轄
第三章 迴避
第二十八條 迴避的對象、方式與事由
第二十九條 辦案人員行為之禁止
第三十條 迴避的決定 迴避決定的效力 迴避的複議
第三十一條 其他人員的迴避
第四章 辯護與代理
第三十二條 辯護的方式與辯護人的範圍 禁止擔任辯護人的範圍
第三十三條 辯護人介入刑事訴訟的時間
第三十四條 指定辯護
第三十五條 辯護人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 偵查階段辯護人的權利
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會見與通信權
作者簡介
劉志偉,男,法學博士。現任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等社會職務。在《法律科學》、《法學家》等學術刊物發表學術論文百餘篇,獨著、主編或合著學術著作四十餘部,主持或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項目等二十餘項,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獎勵十餘項。
劉科,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講師,法學博士。
吳江,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
魏昌東,法學博士,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博士後研究人員,南京審計學院科研處副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