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強制醫療程式實證研究

刑事強制醫療程式實證研究

《刑事強制醫療程式實證研究》,是2023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筱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事強制醫療程式實證研究》
  • 作者:李筱永
  • 出版時間:2023年7月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ISBN:9787576409758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精神病人強制醫療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如何在社會防衛和保障人權之間尋求平衡,沒有一個標準答案,構建完善的強制醫療程式絕非易事。在此背景下,我們力圖在既往的研究進路基礎上,藉助裁判大數據對強制醫療適用的客觀表達進行評估,並在此基礎上重點訪談了法官、檢察官、司法精神病鑑定人、強制醫療執行機構的相關人士以及精神科醫生,就強制醫療的決定、執行、解除以及檢察監督等環節的實施狀況做出分析。通過實證研究發現強制醫療立法和實施中存在的問題,需要我們從理論上進行靶向性分析和論證,通過設定強制醫療的基本價值,對這項制度做進一步的解構,再按照重構的思路,提出相應的完善建議。

圖書目錄

緒論| 001
一、研究背景| 001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003
三 、研究方法| 008
實證發現篇
第一章強制醫療的決定| 017
一、 適用條件| 017
二、強制醫療審前程式| 030
三、 強制醫療審理程式| 036
四、強制醫療決定的複議| 051
第二章強制醫療的執行| 054
一、強制醫療執行機構不明確且數量不足| 055
二、強制醫療經費缺乏保障| 057
三、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難以保障| 058
第三章強制醫療的解除| 060
一、強制醫療解除難的現象| 061
二、影響強制醫療解除決定的因素分析| 062
三、強制醫療解除中存在的問題| 068
第四章強制醫療的證據問題| 080
一、有些材料陷入證據資格的“身份危機”| 081
二、證明責任分配立法語焉不詳| 082
三、事實要件和主體要件的證明標準因案而異| 082
四、“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 的證明標準把握較為寬鬆| 085
第五章強制醫療的檢察監督| 087
一、強制醫療法律監督對象缺位錯位| 088
二、強制醫療執行檢察監督虛化弱化| 094
靶向歸因篇
第六章強制醫療的理論定位| 101
一、強制醫療制度的產生和發展| 101
二、強制醫療的正當性根源:社會防衛| 115
三、強制醫療的合法性證成:比例原則| 121
四、強制醫療程式的核心價值:正當程式| 124
對策建議篇
第七章強制醫療決定之完善| 131
一、適用條件| 131
二、強制醫療程式的主要制度| 143
三、強制醫療審理程式| 154
第八章強制醫療執行之完善| 176
一、吸收公共衛生資源滿足強制醫療執行的需要| 176
二、由公安機關負責監督強制門診治療的執行| 180
三、規範強制醫療定期評估的期限和內容| 183
四、保障精神病人在執行期間的權利| 185
五、有條件地開展針對性的康復訓練| 188
第九章強制醫療解除之完善| 191
一、規範與保障強制醫療解除的建議權和申請權| 191
二、明確委託人身危險性評估司法鑑定的“必要時”| 192
三、強制醫療解除程式的司法化改造| 193
四、規範強制醫療解除的認定標準| 194
五、增加對於強制住院醫療的附條件解除強制醫療| 197
六、將強制醫療解除後的精神病人納入社區管理治療和監控體系| 207
第十章強制醫療證據制度之完善| 215
一、非鑑定類的專家諮詢意見和診斷評估報告的質證問題有待完善| 215
二、關於精神病人過去相似行為證據問題| 216
三、舉證責任| 217
四、證明標準| 221
第十一章強制醫療檢察監督之完善| 226
一、強制醫療檢察監督體現的是單向監督的控權邏輯| 226
二、強制醫療執行檢察監督的重點是執行活動的合法性| 227
三、最佳化強制醫療檢察監督的具體建議| 228
四、建立強制醫療程式違法行為的處理機制| 231
五、建立強制醫療檢察監督的協同配合機制| 232
第十二章強制醫療的兩個特殊問題| 235
一、對於“高度危險性”的反社會人格障礙者刑滿釋放後的應對| 235
二、強制醫療程式與《精神衛生法》非自願醫療的銜接|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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