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案,發生於清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家案
- 涉及人物:鄒岱東
- 發生時期:清代
- 案件類型:民事糾紛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在清代某縣。兄弟二人分家起訴,家中田地房產很多,哥哥嫂子都狡猾,把好的房產田地都歸了自己,弟弟老實,不敢說話,弟媳不服,告到官府。哥哥預先把地保、四鄰、親友、鄉紳,都花錢買通,替他說話,過堂時縣令鄒岱東一看哥哥夫婦露出狡猾的樣子,已知其大概,於是命令把兩造的房契地契,都呈堂閱看,看到兩邊房的間數,田的畝數都一樣,問哥哥嫂子分得公不公,都說公,又問地保四鄰等人,總之都說公。此時縣令已知其奸計,胸有成竹,乃問弟弟公不公,回曰不公。官說大家都說公,獨你一人說不公,定是不講公理不安份的人,吩咐給我打,嚇得弟弟也只好說公。弟媳不服,又恫嚇要打,弟媳也只好忍氣吞聲說公。縣令問你們大家都以為公了,眾曰然。縣令命所有人員都畫押具結。然後說你們都以為公,且都畫了押。既是公則無分彼此,即把哥哥的一份房契地契給了弟弟,弟弟的一份給了哥哥,大家以為如何?斯時堂上沒有一人敢有異言,而觀眾則拍掌稱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