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區產銷、平衡合理運輸

分區產銷、平衡合理運輸是我國對某些大宗商品所採取的統籌安排,分區規劃平衡的調運辦法。推行這種商品運輸是為了消除對流、迂迴等不合理運輸,以實現商品運輸總里程最短原則的基本措施。其基本內容是:根據商品產銷的分布情況和交通運輸條件,按照近產近銷、地產地銷、產銷平衡的原則,科學地選擇最經濟的運輸路線、工具和產銷平衡原則。合理地規劃商品基本流向和流通範圍,在全國範圍內劃定商品調運區域,制訂商品合理運輸流向,把產銷聯繫和運輸路線固定下來,使商品調運合理化、制度化。這一制度,始於1951年我國東北地區對煤炭、糧食、木材等大宗商品採用的一種調運辦法。1954年7月1 日,國家正式頒發了《關於逐步推行煤炭分區產銷平衡合理運輸制度的決定》 以後,在全國範圍內又推廣到食鹽、水泥、石油、食糖、紙張、肥皂、火柴等大宗商品的運輸上。1956年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關於進一步推行分區產銷平衡合理運輸制度》的建議。進一步加強了這一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區產銷、平衡合理運輸
  • 出處:新編會計大辭典
目前各地商業部門的作法有:(1) 對品種單一生產較穩定的大宗商品實行固定調向或劃片定向。(2) 對季節性較強、調運量較大的鮮活易腐商品,制訂季節性流向一次一定。(3) 品種繁多、規格複雜、產銷變化較大的一些日用工業品,採用半年一平衡一定向,並通過簽訂供銷契約等辦法組織落實。(4) 對一些農副產品和日用工業品實行定商品、定路線、定起止點、定運輸工具、定運輸定額損耗、定費用等“六定”辦法。實行這一調運制度,對於加強生產、供應運輸和銷售的計畫性,消除過遠、迂迴、倒流等不合理運輸,充分利用地方資源,促使生產合理布局,合理使用各種運力,以及降低流通費用等,都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但是組織商品合理運輸的一項重要經驗,也是商品合理調撥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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