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倉冬春額定耗

分倉冬春額定耗,《吉林官運章程》規定,各分倉冬春時每銷鹽一石給耗十二斤,為分倉冬春額定耗;因夏秋天暖,鹽的消耗更大,自立夏至秋分,每石加五斤,名為加耗。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