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雲縣環境保護局,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政務公開、對外接待、機關財務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凌雲縣環境保護局
- 外文名:Lingyun Coun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 地點:凌雲縣
- 職能:依法開展全縣環境質量監視性監測
- 所屬國家:中國
辦公室,職責,大隊職責,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政務公開、對外接待、機關財務等工作;承擔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作;承擔機關、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環保系統機構建設、隊伍建設、行政體制改革;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起草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工作;組織擬訂環境保護政策,組織開展環境戰略問題和綜合性環境保護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新聞審核和發布工作;指導、監督、協調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規劃的執行情況;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政協提案;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綠色系列創建活動。
職責
(一)貫徹執行《環保法》《環境監測工作條例》《環境監測規範》各項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環境常規監測任務,編制環境監測各類報告、環境質量年報、年鑑。
(二)依法開展全縣環境質量監視性監測。對環境各要素(空氣、水、聲等)進行監測,及時準確、科學系統地掌握和評價環境質量狀況及發展趨勢。
(三)依法開展全縣環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對全縣污染排放狀況實施監測,及時準確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狀況及變化趨勢。
(四)承擔轄區內建設項目“三同時”和污染源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污染防治設施檢查的監測和排污申報覆核監測工作。
(五)負責污染事件的調查監測。
(六)負責環境管理、環境規劃、污染防治的環境監測工作。
(七)開展委託監測、環境監測技術服務工作。
(八)完成上級部門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監督管理和自然生態保護股職責:
承擔許可權內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承擔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和項目審批工作;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地區,承擔暫停審批除污染減排和生態恢復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工作;負責本局行政審批事項。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提出自治區級和縣級自然保護區新建和調整的申報或審批建議;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評估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生態示範創建與生態農業建設;承擔凌雲生態縣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大隊職責
對本縣內各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負責提出排污收費污染源監測計畫;負責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並進行排污申報登、排污許可證和排污收費監理檔案;負責全縣的排污費徵收工作;負責排污費財務管理和排污年度收支預、決算的編制以及排污費財務、統計報表的編報工作;負責對污染處理設施運轉情況的監督檢查;協調跨縣(市)環境污染事故糾紛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並負責該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參與建設項目及重點污染治理項目的竣工驗收;參與有關行政複議事項;負責全縣各廠礦企業環境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