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島教育制度

冰島教育制度(education system of Iceland),冰島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屬丹麥。1918 年根據冰丹聯邦法規定成為主權國家。 1944 年 6 月成立冰島共和國。人口 25.95 萬(1991 年)。國教為基督教。官方語言為冰島語。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15828 美元(1990 年)。《1946年新教育法》提出,每個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權利,對 7 歲~14 歲兒童實施免費義務教育。《1974 年教育法》將義務教育延至 15 歲,即綜合國小 9 年。地方政府還可在綜合國小附設幼兒班,招收 6 歲或 5 歲兒童,但開辦幼兒班及其教學計畫需教育部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冰島教育制度
  • 外文名:education system of Iceland
中等教育實行雙軌制,一類系文法學校,屬大學預備教育,四年制;一類為職業教育,有商業、農業、獸醫、技術、家政、師範等學校,還有供殘疾人學技術的特殊學校,一至五年制不等。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後,須通過冰島語、丹麥語、英語和數學的全國考試,取得合格證書,方可升入文法、職業或中等專業學校。1973 年後,全國建立幾所綜合中學,開設學術與職業教育綜合課程。至 1986 年,已建大學和師範學院各一所,均設學士學位課程,不收學費,招收持有文法學校或同等有效證明的學生。大學一般專業 3 年~4 年,神學 5 年,牙醫 6 年,師範學院 3 年。此外,還在技術、農業、音樂等學校設大專水平高級課程。義務教育由地方政府和地方協會選舉產生的教育委員會和教育部委派的一名督導共同管理,經費來自國家和地方政府。課程設定按部頒大綱規定,教法統一,教材由國家教材中心編輯出版。中等和高等學校直屬教育部,由國家撥款。工業學校由教育部組建、僱主和工業協會代表參加的工業委員會負責。地方政府還舉辦語言、藝術和手工藝成人教育班,某些中學亦提供成人午課或夜課,所開課程與日課制正規學校同,唯課時較日課制少。公私營企業和機構普遍為本單位職工開辦培訓課程,全國少數協會辦有函授學校。成人教育均收取學費。除私立學校外,成人教育班可得到國家和地方的資助。1988 年教育預算占國民生產總值的 5.4%,占國家預算的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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