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立官戶案,此案發生於南宋年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冒立官戶案
- 發生年代:南宋
- 涉及人物:李克義
- 出處:《名公書判清明集》卷二
案件經過
南宋年間,某地百姓李克義要修山廟,便令蔣才進、劉文通砍伐李氏祖墓墓地的松柏,為同族人李克剛所不允,二人訴於官,本當由官府斷一曲直,而李克義聚集兇徒,在鬧市上捕追克剛,又在廂官面前,毆打他人以泄其憤。李克義如此目無官府,審理此案的胡石壁本要以斷遣發落,但顧及李克義是李少卿之後,只是從輕勘杖一百。同時令人將李少卿真本誥命和墓誌找到。經核查李克義並非李少卿嫡派子孫,而是族中遠親,但李克義“詐稱位下子孫,創立戶名,以欺罔官司,憑依聲勢,以武斷鄉曲,揆之於法,其罪已不可逃矣”。奉當重懲,因前日已受杖責,特免收坐,押下縣,將所立少卿戶名改正。蔣才進、劉文通亦小杖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