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高麗告中國

《再論高麗告中國》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於《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再論高麗告中國
  • 作者:汪康年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高麗使臣之辭於皇也,皇諭之曰:我即被日本殺,爾等勉之,必往,必復我獨立。吁!其言慘,其志決已。乃德報竟以夢囈誚之,且為之詞曰:以此求助於美、法、德,其如系內政何?其如外國無干預之理何?此其言,何不仁之甚焉。夫高麗之必求助於三國,其意以美之倡獨立,法助之,而德日之交不睦耳。然彼亦曾即今昔之時勢而一審之乎?法之助美也,嗛於英,今法之於日,有何嗛?德日之不睦,以爭利,復高麗,於德有何利?美之戰西班牙也,曰扶斐列濱獨立,而卒占據之,誠以處此競爭時代,利於己則圖之耳,烏有以情動者。且彼亦不思之甚矣,夫國至受人保護,則其不能自立也明甚,乃復自憤其權之失,而求助於他人也以復之,姑勿論其必我拒,即不我拒,則不屬於此,即屬於彼,其相去不能以寸。德報以夢囈誚之,非過也。吾所最不解者,高麗皇耳。人之最自私者莫如身,苟以一死決之,則何事不可為?匹夫且然,況國君乎!高麗皇而素蓄此志,則足以乘獨立之機而自強,足以抗日俄之約而自立。即不然,而能於臨遣使臣之際,自刎以屬其行,亦足以震動天下之人耳目,而稍戢日本之雄心。乃舉不出此,僅發區區數語,身被幽廢,卒為天下笑。以此言之,則高麗皇直懦夫耳。懦夫而忽有此激烈之言,則以被壓久,不勝其苦,時或為之一發憤,然所志不堅,故有其言而卒無其事。
雖然,高麗亦不足責矣,責之亦嗟何及矣。所尤不解者,吾中國政府之對於高麗事,漠然無所動於其中耳。徒擁此廣土眾民,不能發憤自雄,而甘列於受人保全之國,其以保全之名為甚美而可居乎?則高麗之事可鑑;其以受屈於此,可求助於彼乎?則德報之言可鑑。夫高麗與日本,就所處之地位界限而論,固明明兩國也,明明兩國,則以第三國出而干涉之,亦向有之事例也。乃德報則竟認之為內政矣,且竟認之為外國無干預之理矣,是何也?則以受其保護故。受其保護,則已不成為國際之交涉,而竟可認為一國之內政,公法然也。其或出而干涉之者,必有所利焉。故保護之與滅亡,其名異,其實一也。以吾堂堂中國,不轉瞬且滅亡,而政府諸巨公,猶不屑一動心,必其國亡之後,能獨超於群類之外焉,不則即金人亦當為之下淚矣。且吾中國之受人保護,猶非高麗比,保護高麗者,只一日本耳;保護吾中國者,則列強共擅其名而沾其利。觀於日法、美、俄之三協約,其事顯然矣。夫人於無利可圖之事,猶憚一援手之勞,且出一冷語以誚之,豈於人與己共利之事,獨肯捨棄之,而並為力爭之於人,此必無之事也。故今茲弭兵會,不認高麗使臣,則後茲弭兵會,必無復認中國使臣之理,且恐預禁之而令不得外遣。噫,今日之世界,強權世界也,亦列強均勢世界也。強權,則必不容弱者一置喙;均勢,則必不願復有一強者,及素所弱者崛起於其間,以分奪其已得之利。吾中國當今之時,處今之世,猶沉酣於睡夢中乎?其亡可翹足而待已。予心惻惻,視天夢夢,尚何言哉!尚何言哉!【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汪康年,出身於從顯赫走向衰敗的家族,出生於戰亂動盪的年代。伴隨著家族衰敗、朝廷衰敗、國家衰敗,汪康年一生都在為興家、為救朝廷、為振興國家而奮爭。在他努力為自己出人頭地的同時,也為實現政治改革而呼喊、而奔走,甚至準備為此而“動粗”。但汪康年在近代更重要的身份是報人。在他51年生命里,整整26個年頭是在辦報,除《時務報》外,還有《昌言報》、《時務日報》(《中外日報》)、《京報》、《芻言報》等,而且都享譽於言論界。不僅其言論在當時很有影響,他對報業的許多創新和改革,也是對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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