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總統責任問題

再論總統責任問題

《再論總統責任問題》是章士釗所著作品,出自於《章士釗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再論總統責任問題
  • 作者:章士釗
  • 作品出處:章士釗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 編者:郭雙林
作者簡介,編者簡介,作品原文,

作者簡介

章士釗(1881—1973)是中國近現代史上著名的報人、社會活動家、思想家、學者和律師。綜觀章氏一生,有許多戲劇性特點:首先是多變。早年持激進主義,曾主筆《蘇報》,激烈鼓吹反滿革命;留學英國期間,開始醉心於英國憲政理論;武昌起義後毅然回國,主持《民立報》筆政,鼓吹政黨政治和毀黨造黨;二次革命失敗後轉向調和主義,創辦《甲寅月刊》、《甲寅日刊》,鼓吹為政有容和調和立國;歐戰結束又回歸文化保守主義,公開反對新文化運動,主張以農立國。其次是自詡不黨,追求獨立。但不黨是真,獨立卻未做到。章氏一生,不僅未曾獨立,相反卻先後追隨過岑春煊,依附過段祺瑞和杜月笙。前者在某種程度上反映出章氏本人的個性特點,後者則揭示了近代中國社會一個規律性特點:知識分子在經濟地位獨立之前,不可能完全獲得政治上的獨立。

編者簡介

郭雙林,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近現代思想文化史、社會史,著有《中華賭博史》、《西潮激盪下的晚清地理學》、《八十年代以來的文化論爭》等。

作品原文

自記者所作總統責任問題出現,頗為一部人士所不喜。攻詰之聲,頓盈於耳。此派議論,頗訴之於感情,而不中於法理。吾人已不諳法制,使此派議論而有力也,必將動搖吾法治國之基礎焉,請為此文答之。
在近世之國家元首,實無使之負責任之道。此舉哲家政家之智力,積數百年之討論經驗所得之一原則也。其所以然者,國家擁有國際上之尊嚴,為之代表者,其品位必與之相副,而表示此種品位,非元首位於政治潮流之外,不為其所沖盪不能,此就對外言之。以言對內,其所須尊嚴之度,亦復相等,蓋非此不足以保國本之不搖也。而責任雲者,質言之,即將此品位納於人民喜怒之下是也。元首之地位,至以人民之喜怒為去留,其危及國本,又矣待論。其在他一面,責任之所至,威福隨之,元首而至有濫用權力之自由,則立憲政治又何異於專制?此不課元首以責任者,表有所尊崇,而里實有所禁制也。此種政體,在各政體中,最為穩健,吾人立國於二十世紀,殆亦莫能自外。此吾昔之主張之所本也。論者如以記者論張方案不當,當於此主張上商榷之,討論及此兩面,容各有成理之言,至以作總統者為袁世凱,將無往而不攻之,而因疑解除元首責任者,為袒護屍元首位者之個人。甚矣,有成心者之不可與辯理也。
或曰,子言誠是矣,而無如總統隱於不負責任之幕下,而實際上濫用權力,破壞法律何?戴君天仇者,即持此論者也。其言曰:“所定,明明當副署也,而之行為,不必以副署為重要。”此言記者決不否認之。蓋一政制所由成,固非能不經波折者,苟其鵠既立,群山萬壑,悉驅以赴刑門,則經一波折,而其制之基轉固。若困難一生,吾遂自去其鵠,以遷就之焉,此適求前而反卻耳,寧足與談政事哉。以總統責問題言之,苟吾人以總統應無責任,則總統或以個人之力,排除內閣之責任,而自屍之,吾人惟有扶持內之責任,以救正之,決無取內閣之責任,加之總統之身以自紊其政制之理。而況乎此番事件,陸軍部總長明明副署,在形式上,總統並未嘗屍內閣之責任乎。戴君曰:“……令段祺瑞副署之,是非副署,特允之殺人,而又使段祺瑞為殺人之同意耳。”夫副署者,本閣員同意於元首之行為之謂,戴君之釋副署,已無遺恨,而同時又謂為非副署焉,是何說也?在戴君之意,或以為總統殺人,不當使他人負其責任,此道德上之談,記者亦深然之,而無如今日之篇幅,無餘白供吾倫理之研究,在創為元首無責任之說者,亦必能計及元首或有殺人等事,然副署之制既立,必遇事實直接與此制之條文相衝突者,而後能謂此制之有動搖,至法律外之思索,不許其直接影響於法制也。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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